聯盟大事紀
認識社工,從修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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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社工師錄取率創新低~兩趴(2%),社工人群氣激憤,專協隨即在全省辦社工師法考訓用分區座談會,收集大家對修法的意見。但是會中卻已提出社工師修法之芻議,並由林萬億教授代表報告。
2005.05專協、醫協、全聯會與心衛社工學會四大理事長共同「社會工作師法修法協商會議,有關修法所需經費,請社工專協代表向內政部社會司提出經費補助申請。
2005.05社工專協已於94/05/29函送社工師法修法計畫書至內政部。
2005.06內政部94/06/29內授中社字第0940701222號函同意補助45萬元整,提供社工專協等四組織進行修法計畫。
2005.07「社會工作師法修法小組」會議中正式決議社會工作師分級分專門領域制度,且準備對外舉辦三場公聽會進行修法說明。但大多數社工人仍不太清楚,為什麼社工師要在此刻修法,還有修法內容與考試制度兩者之間的關係 。
2005.08「漂流社工」於中部地區舉辦「普渡營隊」,於營隊結束之後,北部成員開始接到「社會工作師修法草案」的詳細訊息,並在營隊群組信件中發聲,希望透過EMAIL往返,與來自不同領域的社工伙伴,討論目前修法的意義及可能性,並且對於第三次修法會議中所提及「社會工作師分級制度」提出質疑,並期待能發起社工族群的省思,及後續可行動的方向。
2005.09身為修法四大成員--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得知修法的初步樣貌,開始對外說明修法內容。修法「四大家族」之名,開始正式成為對修法四大協學會的稱呼。東吳大學王行並在此時提出「社工師法觀察行動小組」籌組計畫,希望集結社群力量,由基層社會工作者提出修法架構,並針對「普渡營隊」成員進行邀請。
2005.10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萬心蕊開始邀請學會內部,及不同領域社會工作者透過面對面小型聚會,針對社工師修法的狀態進行彼此概念及位置的瞭解。
2005.11由東吳大學李憶微執筆,萬心蕊、葛書倫、王行與田淑蘭署名邀請,正式形成討論團隊,定期聚會研擬行動方向,並對外廣邀對於社工師修法有話要說的朋友投入與參與。王行原提議「社工師法觀察行動小組」名稱,因聚會成員擔心該名稱無法喚起社群意識,凝聚力量。經過腦力激盪之後,最後由許婕穎提議「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之名出線,成為正式團體名稱。
「受害人」之意為凸顯社工社群在專業法規下未受保護,反受其害,並期望以此名震撼社工界,真正重視社工從業者權益。
2005.11「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透過分工會議決定由鍾秉穎擔任聯盟召集人。針對「修法小組」所提的社會工作師修法草案,定期進行討論並期望聽到更多社工人的聲音。「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部落格」開站啟用,由聯盟成員開始寫下對社工師法的看法、受害的經驗,並持續邀請更多的社工朋友進行書寫,並進一步與修法小組成員針對社工師修法的內容展開對話。
2005.11定期將部落格上的最新文章及留言,編成電子報,希望透過電子報的傳送,讓更多社工人瞭解聯盟成員的想法,社群的討論,及修法相關的訊息傳遞。
2005.12「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於台北黎明文教基金會舉辦第一次論壇,有更多關心社工師修法,關心社工專業發展的夥伴與會,會中有多位社工夥伴表示修法無法改善社工員的勞動環境,反而加深社工人的階層分化。並且希望能使大家有意見的出聲音,有錢的出錢,(當天共籌得2500元,再加上聯盟籌備會議當日募款,及王行及葛書倫的捐獻,共13000元,)將這股力量持續下去,支持聯盟後續運作及行動。
2005.12漂流社工創刊號發行,針對「社工師法修法」為該刊主題,引發社工族群熱烈討論,並且成為詳細論述社會工作師法的非官方版。
2005.12聯盟會議決定以「去台北為中心」的思考角度,積極與台灣各地社會工作者進行連結,並透過聚會瞭解各地社會工作者的樣貌,及不同工作領域中所遭遇之問題,第一站以「花蓮地區」開始,進行「瞭解之旅」。
2005.12「社會工作師法修法小組」舉辦台灣東北中南四區公聽會,正式對外發佈「社會工作師法修法草案」,「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亦於東北中南四區現場發放文宣,並公開提出對修法內容的質疑,督促修法小組提出修法草案後續處理方式。
2006.01聯盟於花蓮辦理第一場聚會,正式實行「瞭解」,並說明聯盟目前對於「修法草案」的行動,並希望透過聚會協助在地伙伴組織,未來將視狀況不定期舉辦聚會,提供工作者「同儕資源連結及支持」。
2006.02開始在台北地區舉辦第一次「網路聚會」,希望常在部落格上出現的朋友,能與聯盟成員面對面接觸,進行有溫度的討論,也希望未來台灣各地包括離島,都可以舉辦類似的聚會,繼續聯盟的行動,及社工社群內的省思及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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