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青云來自台中公聽會後的報導
因為擔心社工修了法之後,
萬一我一直沒拿到證照,會不會在社工界裡頭沒頭路,
所以排除萬難,我硬是去參加了一場公聽會。
在中部的這一場,老實說簡報的有點爛,因為為什麼這個時候要修法,或是修法代表為什麼是這樣的組成,台上的修法小組代表,都沒有解釋清楚,彷彿「專業化」、「分科分級」是一種不可檔、毫無疑問的正確道路。
由於在前年(錄取率2﹪的那一年)專協巡迴全國辦考訓用座談會的時候,我也去參加,當時是說要來討論考試錄取率低的問題,在那時候我就覺得很奇怪阿~怎麼是林萬億來談他的社工師改革的構想。所以我就特別去留意這次修法跟考試的關係。
當在場有人發言說:「法修過之後無法保證錄取率可以提高,修法沒有解決基層社工最關心的考試問題。」台上的人的說明是:「我們沒有權力保證錄取率的部分,如果我有權利我會承諾,但是我沒有權力,可以承諾的是未來一定會努力。」怎麼努力也沒說阿?這種說法實在很不負責任,阿你們有權力提供修法草案給內政部,你有權利在公聽會裡頭提你認為的修法版本請社工員幫你背書,你還說自己沒權利嗎?
當有人質疑四個團體修法的代表性的時候,台上的反應是:「四個修法小組也只是代表各學協會參加而已,我們從來沒有宣稱說我們代表社工界在修法,社工界也可以有其他人組成修法的團體,也不是只有四大家族可以修法喔,立法院會採用誰也不一定。」還好後來有很多人發言說出了真實的情況就是,國家已經認定你們有代表社工界的意見,只是不知道台上的人有沒有聽進去,能不能對他們自己所擁有的權力有所自覺阿,我是很懷疑呀。
而且台上的代表們試圖澄清他們沒有閉門修法,理由是:「修法團體的會議紀錄都有公開,而且之前專協辦過巡迴的考訓用的座談,已經提供機會給大家表示意見了,可能那時候大家沒去參加」。說到這個,更令人生氣了,我有參加阿,而且我記得大家提出很多考試不合理的意見,這些意見怎麼沒被反映在這次修法的草案裡頭,或者不一定放在修法裡頭,考試規則的修改或改革建議也可以呀,反正就是都沒說明這個部分啦。
還有關於專精的部分的解釋是:「也不是說一定馬上實施,有些不成熟的領域也不需要做…。」但是修法草案裡頭可是規定了評鑑、研究、教育訓練只有專精社工師才能做,那這些你所謂不成熟的領域,誰來做評鑑、研究、教育訓練,難道又是你說的專家學者,憑什麼專家學者就能做?社工界實務界跟學術界的鴻溝已經很大,如果這一條真的這樣搞,恐怕會引起更激烈的對立吧。
這幾天我一直在思考修法小組這些人就是想用這個法才解決很多問題,把很多東西通通綁進去社工師法裡頭,結果就是搞的這個法面貌模糊不清,很不像樣。我是十分贊同小陶老師那天講的:「強烈建議很多東西能夠不要定到法裡就不要定到法裡,因為一訂到法裡就確定了國家干涉專業社群的合法性,我們已經開了第一道門,如果也把專精這一道也開給國家就危險了。」
的確,這個法應該是能不放到法裡就不要放,為什麼這麼說呢?
我分享一下我個人的看法,關於社工勞動權益的部分,應該是努力去落實社工從業者在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之下,提升社工雇主與受雇者的勞動意識;而學分班的設立問題,就去找教育部主管單位,學分班教育品質不良的問題,就來想想如何建立起監督、評鑑的機制;醫務社工處境卑微的問題,就去向衛生署爭取納入醫事人員就好啦,幹嘛在法裡面還規定什麼人可以做什麼,哪些人不能做什麼,這麼明顯的圈地行為,排除動作,修法小組的代表們還一副被誤會的樣子說他們不是在圈地,缺乏自覺到這種地步的人在代表我們修法,真是堪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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