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或不專,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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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很迷惑,其他人也很迷惑...

專不專?到底有何重要?有何差別?

專或不專,有何差別?

by 巴布

今天突然有個靈光閃過,
再閱讀了一些人的想法,
更覺得這也許會是個是可行的方向。

雖然想法還有點混沌,
不過我試著開始說。

先拋出幾個問題:
1.當初,為何要「建立專業」?
2.建立了專業,誰獲利?
3.目前的趨勢,可否解讀為:當初喊著要建立專業的人,因為獲利不夠,所以試圖再一次的建立次專業? 藉「專精」之名,踩著第一線社工人的肩膀,來鞏固或取得他們所意欲取得的利益?

我試著描述一件事:當我們服務案主時,能夠把手邊有的資源運用得好,就是好的處遇。這樣講,應該說得通吧。

可是因為資源永遠不足,我們把「自己」也當作資源,
投入對案主的服務(超時工作、無薪工作、甘服於過低的薪資、忽略了自己也需要生存的保障),忘記了自己也有需求。

忽然有一種感受:我提供給案主的資源,比我自己所擁有的,還多。

會有這種感受,是在做社工這件事的第九年,我忽然發現:
我的生活品質實在變得很糟很糟,而且回首望去,做得越久變得越糟。

那麼,他們說的專不專業,對我有何意義?
我乾脆以我目前所知的工作方式、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告訴他們:我不要薪水。

這樣我就是他們所說的專業了嗎?

專業助人者就必須與不計較報酬,劃上等號嗎?

如果我在助人時,還擔心著水費還沒有繳、擔心著年邁的父母、擔心著家人的健康、擔心著養育下一代的費用、擔心著這種收入再過30年,我留給我自己的養老費用在哪裡...

這樣的助人品質會好嗎?

無怪乎有人說過:
社工人,最好祈禱父母不要生病、最好不要結婚、結了婚最好不要生小孩、生了小孩最好不要離婚...

於是我在想,給他們他們要的,給我們我們要的。

專精不專精、專業不專業,如果不能讓我憂慮少一點,
如果不能讓我脫離工作十年存款只有十萬還不適用勞基法的境地,專或不專,有何差別?

不如這樣吧,給我加薪,其餘好談。

這樣雜亂地說下來,不知大家有看懂否?
我的感覺是:大家都被經過包裝的「專業」所迷惑了。

再說下去怕會太亂,我直接導引出結果:
訂定社工人的薪資下限,才是我們要的。
管你預算有限、經費拮据...一旦立法,該我的就要給我。

所以,要修法要專精,隨他們去,但條件是,把我們要的,一起給修進這個怪法去!!


(打完字自己看了一下,很亂,但希望激盪出一些想法,加上很晚了,所以還是按下Pos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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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匿名 said:

我覺得社工員的待遇普偏太差
差到大概只在貧窮線上吧
所謂"專業"這個名詞太籠統
就像行政法所謂的"不確認法律概念"一樣
如果專業了待遇可以好一點
要玩專業這個名詞才有趣
享有好一點的待遇和做好助人工作是可以合理共存的
所以我覺得大家從根本一點談實務的問題與做法才符合悲情社工人的需求
想清楚訴求及問題
把力量用對地方

執照的受害者 said:

我的生活品質也很糟糕,

1.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大小並不斷,通常別人在放假,而放假日正是我開始生病的開始.幾乎都在藥包醫院中度過....

2.幾乎每天都要加班.除了臨床工作之外,還要我這個沒有執照的社工作治療.帶實習生.作研究.半夜還有時會被on call帶著惺忪的眼睛騎著我的小晡晡敢去處理個案事,假日還得出來帶家屬團體.真是矛盾的社工師法..但我也沒辜負大學四年所學的.犧牲了約會.跟家人相處的時間...

3.薪資不但不足以養活一家人,對自己也要勤儉一點,所以跟同年比起來要樸素...從來沒有踏出國門一步.沒錢旅行,要原文書還得跟人家借copy.太高尚的休閒活動如聽歌劇省省吧.免費的音樂演奏會倒是可以看到我的蹤影.

這就是小社工我的生活..不知道大家是否記憶猶新...

我是一個沒有執照的小社工,擁有6年的資歷,目前失業,在家閉關修練中...

也大奇 said:

沒有很亂!

1.把自己也當資源

2.做的愈久生活品質愈糟

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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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contains a single entry by sw published on December 21, 2005 1: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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