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對話是專業成長的唯一可能???
「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一直秉持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地與社工界的伙伴面對面。
「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一直維持著部落格的理性思考空間,努力促使基層與高層的對話。
我們堅信「罵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你可以罵牛,可以罵向日葵,就是不可以罵人。
我們堅信「分裂」絕對不是促進專業的模式,所以...你可以反對,可以批評,就是不可以搞分裂。
因此,我們絕對鼓勵大家參與『社會工作師法修法公聽會』,更希望你可以跟我們一起分享來自社工專協呂寶靜理事長的一番話:
社工專協會員專屬電子會訊124期-94/12/19理性對話是專業成長的唯一可能:請踴躍參加『社會工作師法修法公聽會』
社工師法從倡議立法到民國八十六年的訂頒至今,
已走過十多年,
過程中雖有風雨,但大家並肩走來,
至少讓大眾漸漸認識社會工作專業的存在與價值,
讓非社工的其他專業願意給予尊重、共用資源,
更重要的是,有了體制賦予的專業地位,社工才有更多照顧案主的「能力」。
一部誕生八年的社工師法,隨著環境的變遷,
開始有了不合時宜的批評與敦促修法的聲音,
於是,社工專協作為打造專業制度責無旁貸的一員,
與全聯會、醫協、心衛社工學會組成修法小組,
嘗試整合出既能兼顧現實又具前瞻願景的修法條文。
只是沒想到,立法院的修法大戰還沒開打,內部的戰爭儼然成形。
我寧願相信「反對,是因為要促成更多關心、對話與討論」,
因為,批判是一個專業團體不斷前進、歷久彌堅的動力;
但是,批判除應本於良心,更必須基於理性,而且絕對不該人身攻擊,
理性對話才是專業成長的唯一可能。
二年前,接下社工專協的理事長一職,
因為,對社工專業還有更好的憧憬,
希望,能用自己的願力跟大家一起努力,
至少擺脫過去社工人獨善其身、各行其事的宿命。
偶爾,心中也會有抵制體制的蠢動,
但我深深瞭解,現實世界不會因為我們的抗拒就停止運轉,
角色功能、資源預算都要與其他專業團體競爭,
不夠專業就會被淘汰、不能團結就會被漠視,
社工人必須更務實、更理智去檢視自己的專業。
所以我要誠摯地拜託大家,暫時放下手邊工作,
關心與你息息相關的「社工師法」,
請大家踴躍參加修法公聽會表達意見,
不論正、反說法,都應該有完整具呈、充分討論的機會。
修訂「社工師法」是大家的事,沒人能壟斷、獨裁,
修法的工程需要社工伙伴們的熱情參與,才有完成的可能!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呂寶靜,94.12.19

公聽會的活動舉辦,不見登錄於公益資訊中心等平台,不瞭解專協低調宣傳的理由為何?以社工各設群的參與度不夠的基礎形成的公聽會想代言與代表的是什麼呢?不瞭解公聽會舉辦人背後的實質假設或期待為何?
公聽會的活動舉辦,不見登錄於公益資訊中心等平台,不瞭解專協低調宣傳的理由為何?以社工各設群的參與度不夠的基礎形成的公聽會想代言與代表的是什麼呢?不瞭解公聽會舉辦人背後的實質假設或期待為何?
唷..上面喊道歉的,要克制一下,
免得人家又說...咱們這些「烏合之眾」不理性囉...
理性!
在呂理事長的想法裡,「理性」就是乖乖聽他的訓話,乖乖接受他們這些學者們提出來的修法。
所以...要理性一點,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請各位「實務社工」切記!
王老師真有你的,「軍備競賽」的說法太精彩了!
傳神的要命啊,也可能要普普工人的命啊。
to 風雨虯髯客
我同意你的說法,有許多的關心修法議題的社工,因為種種條件所限所以根本沒有辦法參加公聽會,所以我們得想一些方法,盡量搜集不同位置的社工意見,這也成為聯盟的挑戰。另外若是要組工會最好也是要以實務工作者為主,如同臨床心理師公會,如此才能提昇實務界的公共參與條件。
上週末,臨床心理師學會開年會,據說他們以社工師專精化修法之由,鼓吹臨床心理師也要搞專精分級,如此一來好像軍備競賽,實在太不可思議了!
補充--
抗議 應該請她道歉
呂理事長竟然說
至少擺脫過去社工人獨善其身、各行其事的宿命。
他竟然認為社工人士獨善其身 各行其事
他不知道實務社工界是非常講求團隊合作的嗎 可見大老離實務有多遙遠
我們只是被龐大的工作量壓垮了 沒有心力照顧自己的權益了
真正各立山頭各行其事 獨善其身的是哪些人 其實不言自明了
大家都一針見血而且是字句血淚,也請大家仔細看修正的法條
裡面規範什麼是社會工作師 卻沒規範什麼是專精社會工作師 請參加的夥伴好好的請教一下這些修法的「相關專家」。
再者,教專精科目的老師也請取得該專精社會工作師證照再來授課,否則總是以「相關專家」作為保護,太對不起這部社工師法了。
最後,各夥伴發起有條件的接社工實習生的運動,意下如何?
理由是—
1.我們都需要專精社工師及相關專家的督導了,我們怎有資格去督導學生呢?另社工師法應規範學校帶領實習的老師必須起碼具有社工師證照並且最好具專精社工師證照才可以督導其在「相對」專精部門實習的學生,否則憑什麼督導學生?
2.徹底從下而上的讓學生(知識消費者)向學界施壓,才有可能改變錄取率。方法是機構接實習生的原則是依各機構具社工師資格人數,為了保持「專業」品質所以只能帶一個實習生;我想台灣在實務界領有社工師證照的人一千出頭罷了,剩下的學生請學校自行負責。這絕非製造階層化,我們實務界的工作已經很重了怎有精力分擔學界應負的責任呢?
這是手段,知識的消費者最具POWER了,這樣應該會有良性循環吧!
如果這是一個不公平.無正義的法,
那就用大家的力量推倒這惡法,
讓一切回歸到原點,再重新出發,
就像蓋房子一樣,基礎不穩,那怎麼修補都是枉然.....
甚至換個建商...
如果不能換建商,那就叫它打掉全部重蓋..
Anonymous
不不不,別誤會了,悲觀的是專協理事長,他擔心修正草案還沒送進去立院,我們就先分裂了。然而,多元聲音的浮現究竟是一種分裂還是另一種看見?
如您所建議的,當然誰都可以跟各黨各派立委合作,推出自己的版本跟行政院版拼,但是,我們是誰?誰是我們?
四大這次修法最叫人詬病的地方,就在於其對整體社工的想像,來自12位成員的教學及工作現場,忽略了廣大社工社群的異質性,而他們彌補這方面缺失的方法,竟然只是依賴東北中南四場公聽會。
這才是我覺得遺憾的地方,我也有不同的聲音想表達,但是平安夜對於有信仰的我來說,教會詩班需要排練,真的無法抽身。而我相信,更多不能出席的朋友,要帶家裡長輩看醫生、帶小孩去補習、機構要趁假日辦活動募款、....。最終,這個由上而下的修法行動,不會包含基層的聲音。
給北部基督徒社工
其實我們也可以不必這麼悲觀。
因為一部法案進去,除了內政部版,基本上在同時間還可以存在許多版本,到時候是一併逐條審的。
因此:如果我們夠強夠大,我們也可以去遊說可能支持我們的立委提我們要的版本。
我快被工作壓垮了!
但是看到有這麼多四面八方的社工員
不斷找到智慧及動力向宰制「社工」的體制、權威、學界發出抗議
真的要為大家拍拍手
如果真的是這樣,
(照上面的伙伴所說的,)
現在的一切即將要變成無法改變的事實囉?
從專協直接送進立法院,立法院直接送委員會,委員會很快地針對「修正案」進行「討論」。
於是,我們就很快地又擁有一本「新」的社會工作師法囉?
天啊...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們的政府變得這麼有效率,跟民間合作的管道是這麼的暢通啊?
如果真的是這樣,
部落格上繼續討論,私底下的三兩成群,就都成了蚊子叫囉?
社會工作的權益又再一次被學者賣給國家,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又再一次成為學者魚肉的最佳對象囉?
我不懂理論,我不懂學術,更不想理性,只想維持情緒化,因為我真的超不爽!
我只知道一件事情...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不當社工,我就不會念社工系;如果我不念社工系,你們就不會有學生;如果你們沒學生,就不要有學校要你們;如果沒有學校要你們,那麼你們也會一樣沒飯吃。
所以...請不要忘記,廣大的社工群,才是你們的基礎,才是你們發展世界的平台。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夠團結,我們夠批判,那你們...真就不見了!
真開心,在公聽會之前,我們終於看到修法小組成員跳出來說話了。
雖然是呂理事長對專協所有會員的邀請,
但我想也是對所有社工人的邀請,
只是,我們不是每個人都這麼閒,吃飽沒事等著開公聽會,
我們很多朋友連公聽會的消息都不知道
或者在年底結案核銷時刻忙到無法閱讀這個版本。
更何況,12.24,對基督徒來說,是一年當中最忙碌的日子,
因為教會在平安夜裡有許多重要的活動,
對北部地區有基督信仰的社工來說,這真是非常難以抉擇的時刻。
但是我們無法埋怨,因為四大已經盡力喬出時間和場地來了,
我們應該對這些辛苦的伙伴道聲感謝,
至少時間上能夠配合的伙伴,
像是學校裡的老師、研究生都還有機會可以說5分鐘的話。
只是我看了看呂理事長的邀請,發現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待釐清,
雖然我知道呂理事長不會來這個部落格參觀,
因為就連專協的留言版也只是備而不需認真參考,
奢言像聯盟這麼渺小異質的邊緣集結,有何理解價值。
呂理事長文中所提的「體制」,似乎已被無限上綱。
前面說社工需要體制來賦予專業地位,
那麼這個體制可能是指稱國家考試的背書
或是透過倡導立法修法讓社工成為依法行政、
有法源依據需要編制以執行專業任務的人。
也就是說,有法萬事皆通。
但是後文呂理事長認為自己偶而也會有想要抵制體制的蠢動時,
卻未說明原因,為什麼給社工人那麼多好處的體制要去抵觸呢?
真想知道說不出口的是什麼?
最後,請懂得倡導的社工人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這個修正草案是由內政部指導進行的,
內政部送到行政院會後,政務委員是政大社會系借調的傅立葉老師,
行政院會通過後送到立法院還需不需要打仗真的很難說,
查閱立法院歷次社工師法修正的會議記錄就知道了。
更何況,衛環委員會裡頭社工出身的立委也不少。
唉唉唉~我真的只有深深嘆息再嘆息~
公聽會要辦了,但請問老師們,
你們知不知道還有很多社工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不要以為現在網路發達,布落格興盛,
社工們就有利用網路的能力,
第一場公聽會舉辦在即,除了布落格貼貼貼,
有書面告知所有社工單位了嗎?
如果,修法是一場自我充權的行動,動到的到底是誰???
我也很想參與公聽會呀~
但四場時間沒有一場能參加,
我們也很想放下手邊工作呀~
但業務卻逼著你不敢放,而且機構不見得理你這套~
老師們,如果你曾覺得有些夥伴說話比較情緒性,
那麼請問老師們了解原因嗎?
那是因為我們有太多的心聲沒有被接納過,
太多的情緒沒有一次真正被傾聽過,
我們要的不是虛假的開放包容,
而是真的體會到了深沉的無奈感~
既然一部法八年下來宰制了所有社工專業社群,
因應時代變遷要修法,何必這麼急?
事緩則圓啊!!
四場公聽會,每場不過半天,就真的能聽到大眾的聲音了嗎??
為什麼不願意多花一些時間好好的與實務工作者對話呢??
今天在回家路上與同學分享我個人的想法:
有沒有可能全台每縣市都舉辦類似的對話場合,
也許數十場下來整理的結論與現在工作的方向並無差別,
但起碼夥伴們有機會充份表達,
雖然這樣的對話場合要花費不少人力物力財力,
但比起耗損全體社工們的人力資本,我想,應是微不足道吧!
我認同我同學說的,對立性的爭吵是不會有結果的!
但既然修法是必然的路,
那麼,是否能慢慢慢,不要這麼急促,
畢竟八年讓我們(不管學術還是實務)都很苦,
大家都不想再過一個八年,
既然要行動,就讓全體社工都動起來,好嗎??
我想四大學協會的修法代表,
從接下這個任務開始就是個苦差事,
我想,你們辛苦了!
不論這個行動的過程有多漫長或辛苦,
就我個人而言,是期待多於責難的!加油吧!!
其實我已經提過要如何反制了,
學民進黨的街頭運動衝撞體制,用社工大遊行來告訴政客,
這些自以為可以代表社工社群的人,根本就無法代表.
只有如此,才能引起媒體的關注並引發社會討論,
也才能讓政客知道社工對話窗口他們搞錯了.
我想這是一個改變及革新,
實務社工並不習慣用這種方式來表達,
長期被政府宰制的非營利組織根本就不敢向政府倡導.
當社工想讓案主充權時,
可曾想過充權對社工是個專業名詞,
但對案主卻是一種革命性的改變.
當我們面對結構性的迫害時,才知道充權的困難.
我建議由受害者聯盟出來辦一場大遊行,
動員所有實務社工和學生,
讓政府知道主導修法的並不是社群主流意見.
這會是個劇烈的社群權力鬥爭,
若能成功主導權會回到受害者聯盟.
建議聯盟主事者看英人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
希望奪權後不會有拿破輪趕走雪球的事發生.
這是我個人的小小建議.
我是風雨虯髯客,我有一臉烙腮鬍,
我也是目前主流社工的眼中釘,因為我講實話.
另外,前幾天看到香港僑生回港卻無法作社工的註冊問題,
是不是在修法時,也應跟國際有關社工相關規定有所接軌
(目前只有我國認定"擁有社會工作師執照"才是"社會工作師"之規定),
否則這張社工畢業證書一樣等於廢紙一張....
更正:看了這句話,詠嘆.我喜歡...改為:看了這句話,莞爾一笑...
TO: 風雨虯髯客
您說:社工是資本主義的走狗,分發社會福利的小糖果,以維持社會結構的穩定.
---唉阿!真是維妙維肖的功能論說法,在目前社工發展如此情勢之下,看了這句話,詠嘆.我喜歡...
對於"搞分裂"這件事情的說辭我實在看不下去
到底是誰搞分裂?
硬要把社工師分為專精社工師與社工師?
再用排除條款讓那些學分班的人無法來考社工師?
我覺得未來可預見將社工實務界的人分成三個階層:
專精社工師,社工師(正科班),社工員(非正科班出生)~~
試問誰在搞分裂?
我雖然是本科班出生的,上面大老用這種包著糖衣的毒藥來收買我,
是阿,或許我會暫時相信只要因為考上社工師世界一切就會變得美好?
以為我排擠掉的另外一群人,社工就業市場就會因為社工師稀少變得有價值?
我想當這個法通過後,那個糖衣就開始慢慢溶化,
我會開始吃到毒藥,然後才會發現這個謊言,那時候我已經死了~~~
可歎
還有另外一點用法是拿出
"我也很誠心的在爲大家服務,我已經夠犧牲奉獻了,為什麼你們大家還在指責我的?"
突然能體會一句話叫做自以為清官的人可能比貪官更可怕,
政策錯誤就是錯誤,沒有所謂誰付得心力多的問題,
而且到底是誰賦予你決定別人生死的權利?
最近部落格的網站發言我其實蠻認真看的,
從不覺得有誰不理性(有情緒不等於不理性好嗎?ok??),
這些發言只要是幹過基層社工的都會有一種"心有戚戚焉""大家真有創意"的感覺,
怎麼會被貼標籤被歸類這一群人是"不理性"?
是阿,如果理性等於是要用一種"學術語言"才能有辦法跟大老說話的話?
我想我是不理性,也是拒絕理性的,因為我已經看到當自己變成理性的樣貌是什麼了.
希望大家去參加專協公聽會,我想應該很多人無法參加,
我決定要去參加了,即便請事假都要去,
去看看如果我提反對意見是不是會被納入?
還是一樣照原本的版本送出去?
這時候就看得清楚公聽會就一個什麼樣性質的會議了
反正修法的民主程序問題,這些大老避開這個敏感問題,
直接想收買最多既得利益者(我們這些正科班出生的社工員)
還好看到大家上面的發言,我想我們大家都知道證照無法改善我們的貧窮化與廉價化
我想這個社工師法我會繼續看她們怎麼玩我們(我們怎麼被分化),
我想我們來組社工人員職業工會好了.
管你有沒有證照,通通可以加入,看這張證照怎麼再分化我們內部.
=======
回應上面那位大鬍子,我們是不是應該想想辦法,
即便這個法硬是要跟逼迫我們大家跟他結婚,
前面程序可能連壓力不夠大時,連補辦結婚宴都不省了
補充:
呂老師,洞悉之後我笑了.
會影響的只有要搶治療性專案的優勢社工啦.
可笑的是這些治療性專案成功率根本就低的可憐.
各位伙伴,專協辦的公聽會我因工作不准請假,所以沒有辦法參加.以下是我對修法的看法,若有伙伴贊同的話,幫忙反應並推文一下
摘錄部分文章,疑問如下:
---社會大眾對社工專業的價值定義在哪裡?
其他專業又能在實務上給予如 何尊重?
體制又賦予社工怎樣的專業?
如果社工的執照=照顧案主專業的能力,那我們在大學四年努力修的課又算什麼?
---看看條文中有把醫務社工精神科社工的權益放進去嗎?
還是只是另一個階級劃分的開始?
這樣的條文我看不出來前瞻性在哪?
--如果這法能夠真正照顧到所有社工的專業工作權及金本生活水準之保障,那就不必有此論壇的形成..
我必須要說的是這不是一場戰爭,而是透過論壇反映出我們目前在實務界工作的困境...
---我想在論壇中大的的批判都是本於"事實"'良心'與"理智",
既然在學校的教育當中教授總是教導社會工作的學生要有批判事實能力,
但為何當社會工作實務者再批判社工實務本身的亂象時,急於出來滅火,
甚至要求大家不能有能有任何異聲,否則影響"團結",豈不是拿石頭雜自己的腳?
----既然上面都這麼寫了,令人感覺噁心,猶如先打人好幾巴掌,再給糖吃,
但吾人還是期待這段話是這篇文章文章教授的真心話,否則就太噁心了...
各位大老,
同理心應該也是社會工作要有的吧,
請發揮同理心,
救救快餓死的基層社工吧。
雖然這篇文章寫得很有誠意
但是好像去年看過類似的信心喊話
之後實務界還是一樣悲慘...
把寫感人文章的時間拿來傾聽基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