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社工前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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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月華姐姐是一位資深的社工,跟秉穎在某次社工營隊中相識,
在營隊中,來自台中的月華姐姐和秉穎有了短暫的意見交流,
但真正的熟悉與情感,卻是從某日共同合作煮營隊的午餐開始...

聯盟發起時,月華姐姐接到秉穎的邀請函之後,回覆了一些她的想法。

秉穎一邊讀文字(雖然不會完全贊同月華姐姐的想法),
一邊回憶起當時煮午餐的場景...
有了一個很深很深的感觸:社工的珍貴性就在於經驗的累積與傳承吧!

因為那天的中餐是:義大利肉醬麵
因為那天的中餐是:我們一起煮出來的

月華姐姐負責掌杓,營隊主廚和秉穎則是負責在旁協助。

月華姐姐純熟的廚藝,
很快地瞭解營隊主廚要的「醬況(肉醬的狀況)」,
她快速地翻炒鍋中的醬料,加入各類美味,
而主廚也跟月華姐姐交換義大利麵該怎麼煮的秘訣
(義大利麵不能煮太久,會過軟不Q,失去風味)。

而秉穎啥都不會,只能在旁聽兩人交換心得,
偶而插一下嘴,
表示自己吃過什麼樣的麵最好吃...

最後,當醬料要跟麵條合成一體時,
這個龐大且需要力氣的工作就交到秉穎手上了,
原因很簡單,
秉穎個頭高,力氣還算有,
要來攪和麵跟醬並不是難事。

於是...就在前輩的經驗傳承,
後進的改良創新,及三個人的共同運作下,
一大鍋義大利肉醬麵熱騰騰地上桌了。


好了...不能再說了,否則你也會跟秉穎一樣掉進肉醬的回憶裡...

以下就是月華姐姐同意轉載的信件,跟各位分享...

秉穎:

我因為無法參與,但對於聯盟有絕對的支持,所以表達一些看法,以示支持。

可以不要現在進行式的社工師修法嗎?—它其實是「補破網,愈補愈大窟窿」,你我心知肚明的。真的,不要再把它修成名副其實的惡法,更不要再假藉提升專業能力之名,行完全操控之實。

是很後悔當初上街頭,去幫忙造就這麼一個社工師法,來綑綁自己。

社工們更要沉得住氣,別互相鬥法;社工領域實在太廣,而每個社工仔都只是人家的小棋子,真正下棋者,定非你我,才有今天我們的處境,所以,不要埋怨修法是針對哪個領域的社工有好處,其實大家都是未受其利先受其害的受害者。

以一個精神醫療社工來說,就因為當初的法條訂得糊裡糊塗,落得在醫療機構中被當行政人員,到處被打壓、制肘,現在如果想說:去弄個專精社工,也許可以靠向衛生署,接納我們成為醫技人員,那未免太一廂情願啦。

與其光只是反對,不如給些意見,讓那些修法者參考,雖不純熟,但大家腦力激盪下,定可迸出一些火花,為我們解套,所以我有如下的看法:

1.我們可否從母法法條中,去區隔出醫療與社福社工,訂出新名稱,不同的修習課程、業務範圍,那就可以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朝這種方向去修,比再去取一大堆證照,對社工的幫助會更實質。

2.從同屬學前教育的教保人員的托兒所與幼稚園為例,他們就可分屬內政部與教育部主管,又如都屬長期照護區塊的護理之家與安養中心,他們也分屬衛生局與社會局管轄。

3.也就是說,當初參予製訂法條者,要為當初的不周延負責,把不周延、違背社工權益的部份,趁這次的修法修改成符合現實,保護社工的權益與尊嚴,比較務實,而不是再去訂考試,徒讓學界與實務界再次分裂,請三思,請努力吧。


月華20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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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omments

可能會失業的社工人 said:

在我僅剩論文就可拿到學位的時刻
我開始考慮我的未來

要考張執照嗎?
明知它的用途不大
但在證照制的國家待久了
覺得考執照是理所當然的事

要往學界或實務界發展?
教書成了必然的發展
縱使我對實務工作念念不忘

上網找考證照的資料
發現這個網站
讀了一些文章留言
有了個大概

十年前
我開始第一份工作的時候
就被人問過是不是義工這個問題
沒想到去國多年
同樣的問題還是存在

十年前
我開始第一份工作的時候
社工師法剛出爐
為表支持
跑去考了一場不會考上的試
近幾年
看到自家同學在考場及實務界的成果
心裡樂觀的想著
社工專業的認同會愈來愈好
每年回去都跟同學開玩笑
"我以後的前途就靠各位了"

但十年後
在我花了數年的時間
在我一心認同的領域上準備自己
只求能對台灣社工有幫助的同時
我發現
很多事都不是那麼單純了

月華姐的見解
應該是大多數基層及資深社工的心聲
也是在多年前就應該有的想法
只是在社工師法修訂的時候
這樣的想法又一次的被提出
也或許又將一次的被忽略

對時間的進展
我比其他人敏感了些
不懂的是
為什麼該讓社工"專業"進步的法
變成了一種形式
一種阻礙
及被其它專業看笑話的制度?

我不得不問一個沉重的問題
台灣社工界
我們的專業進步在哪裡?

從我出國前就在檢討的督導制度
到我快唸完的同時
看不到任何進展
只看到社福界一出事
被罵的一定是基層社工
怪罪基層社工程度不好素質不佳
請問該負責讓基層社工成長茁壯的大老及老師在哪裡?

臨床社工師公會成立
接下來又要有專精社工師
那是不是又要有專精社工師公會?

去年就聽到所謂社工師法被害人聯盟
第一個想法是不可思議
"證照是專業認同必要的過程"
也聽了正反兩方的一些抱怨
今天看了這個網站
只能說
錯的不在法本身
而是法的制訂及訂法人的心態

所以回歸到問題的原點
社工師法的存在是什麼?
它達到當初的目標了嗎?
如果沒有達到當時的目標
修法應該更加強目標的達到及社工界的凝聚
而不是進一步的分化及製造衝突

我私人另外想回應學界是否懂實務這個迷思
我大概有很高的可能性往教職發展
我曾經是個小小小小到不行的基層社工
我曾經有三十床急性病患不加慢性病患要照顧的壓力(時間不長就是了)
我曾經積極參與home care服務以便更瞭解案主的環境
雖然在實務界不長
但我每年能參加的研討會我會盡量參加能和實務界交流我盡量不放過
我的碩士是百分百的臨床取向
但我的博士是政策取向
因為我認為社工員也該學著從社會制度來看案主的問題
跟我有相同發展過程的學界老師應該為數不少
學界不懂實務嗎?

我的答案是
也許學界會說一些讓別人及自己都一頭霧水的理論
也許對實務界少了些直接的參與
但不表示學校老師都不懂實務
他們只是有了不同的思考角度
也或者和我一樣
多了些理想化
不要因為少數掌權人的作為
而忽視大多數人的努力!

好吧!實務界的學界的都得罪光了
我的失業度開始無限度提昇.....

嗯! said:

不只學界有些老師目光如豆....
實務介有些大老或資深社工師又何嘗不是考上社工師就忘記社工員的痛....
在實務上盡量排擠有能力的社工員..但卻又利用社工員辛勤工作的成果....

DAVID said:

學界老師懂實務界嗎?
我想是不懂吧!
學界老師會做實務工作嗎?
我想不會吧!
學界老師可以體會我們一個人需要負責三.五十個個案的壓力嗎?
我想不知道吧!
學界老師真的能夠體量個案的感受嗎?
我想不可能吧!
那請問
他真的教了我們什麼?
"考不上社工師"
"也賺沒什麼錢"
"工作辛苦"
"壓力大"
還要忍受老師們"外行"的評鑑!

而學校則是大開社工系!
因為這個系成本最低!
學生又刻苦耐勞!
但師資不足
大賺黑心錢!
老師們似懂非懂
許多還是都不是社工專業背景
這樣的社工教育真是令人心寒
當我們這些老師大談案主利益時
我希望
老師們多想一下我們一線工作人員的立場
多用鼓勵來代替批判
多用支持來代替批評
不是評鑑領錢就一定要雞蛋裡挑骨頭
多給大家一點掌聲我想這樣比較理想
不然如果這樣繼續下去
我想實務界早晚會與學術界衝突
老師們
走出學術的象牙塔
醒醒啊!
思考一下吧!


kshcp said:

哦哦哦!我記得普渡時每天都好好吃的伙食!肉醬麵超好吃!

kshcp 於 December 12, 2005 06:31 PM

洗頭洗一半 said:

siokkoan,你提到幼教部分,觸動了我的心弦:)

很想多聽見你對幼教這部分的看法,我先來說說我知道的部分。

大家知道嗎?原本在托育機構(托兒所,及兒童托育中心—就是大家習稱的安親班)裡,法律規定要"應"配置社工員(視規模大小,100人以上需專任,未達則兼任),這算是我們大家還可考慮的一點工作機會;可是在最近的修法中,這個規定已經、居然被內政部給刪掉了!!

一個社會福利的中央主管機關,竟然沒有為保障社工人員的工作權盡力,會做出這樣的決定,真不知做決定的人在想些什麼...看來他們的邏輯,這領域是不重要的、不需要社工的@#$%

誰有管道的,快趁幼托整合完畢以前,試試去翻案吧~

洗頭洗一半 於 December 12, 2005 11:06 AM

siokkoan said:

DEAR:

我部分同意而已,社工是不該將精力投注在那一張證照!

可是就幼教部分,內部存在著許多衝突與不一,並沒讓孩子照顧變成最重要,現在的方向已經往幼教合一了,行政部門與幼托都在修改了,所以我不是很贊同這種方法嚕。

siokkoan 於 December 11, 2005 01:36 AM

aeoex said:

嗯~月華姐姐的確給了基層社工很大的鼓舞,也是一種解決事情的思維和方法,我們又不是法師(師工)在那邊鬥法,我想這是一份助人的事業,沒有必要被當成利益和現實中的犧牲品,社工的處境坎坷(身心都要飽受煎熬)難道還要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的,我願意和各位前輩站在同一陣線"衝衝衝"衝出不公平的考試制度(錄取率居低不上)衝出助人的事業被當成利益下的犧牲品(到底是爲人服務還是為錢服務)衝出社會專業的角色和定位(活在社會下真的要低頭)哈哈~社會的一份子,我的朋友們,彼此相互的加油打氣吧!

aeoex 於 December 10, 2005 10:36 PM

藍鳳凰 said:

月華的見解我十分贊同
我們不能陷入用更多的考試來衡量專業能力的思維
社工師考試的確傷了很多人的心

藍鳳凰 於 December 10, 2005 11:27 AM

sophia said:

不錯的建議...

sophia 於 December 10, 2005 11:18 AM

小小小小小社工 said:

嗯...我也這樣覺得

小小小小小社工 於 December 10, 2005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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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age contains a single entry by sw published on December 7, 2005 5: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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