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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

悔不當初:

吐吐苦水
然後呢
繼續和我們的服務對象
同事社工比哀怨


讀社工誤我一生

真的後悔當初選了"社工",後悔畢業後沒有早早投向其他行業。

超過十年了,薪水沒有提升,看不見未來的展望。卡死在公部門的約聘職,接收正式公務員不願做的那些事。義務不會比他們少,福利又沒他們多。這就是公部門的約聘社會工作。何以能夠如此壓榨人??

中意的民間工作,屢試屢不上,不知是年齡還是工作年資,讓那些 NGO 不敢用。

吐吐苦水~

這是我對那篇文章的看法

依社工師法,分工作年資、社工學分、學校教授等.....皆可報考社工師專技高考,但是自86年社工師法通過後,有多少比例是教授、已工作多年的「社工員」、以及非本科系的學分班「社工員」、和社工科系畢業的「社工員」?考上社工師的人可能去教書、去當公務員、或是在其他社福機構當社工師了,全台灣有多少社工師?有多少公私立社福機構?有多少社工系所?難到社工師就比較專業嗎?社工員就『破壞社會工作專業體制』嗎?
虧作者還是「精神科資深社工師」,他的意思是不是在他未考上社工師之前也不專業?....因為他也是個「社工員」,所以不要因為榜上有名就忘了自己的出身,抵毀「社工員」的專業性。

記得為了推動社工師法而舉辦的遊行的那一年,我才出社會工作沒多久,我從來都沒想過我要去參加遊行。後來聽說這些遊行的人,在經過醫院、學校時,還會噤聲,我更相信自己沒去參加遊行的決定是對的,為什麼呢?因為都要上街頭抗議示威了,還顧前顧後的,沒救了。看到大家在這裡大鳴大放,這種情形真的是一點都不樂觀,這表示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一定受了很多委屈,然後把委屈所累積的能量在這裡發洩。我還是認為在現實工作當中,應該:言其所當言、擔其所當責、盡力之後,要學會放下。當老師說:這些社工都是沒程度、考不上執照的一群時;當機構說;把資料交出來,讓我們當人頭時,親愛的各位,有多少人敢當下指出這些謬誤,有多少人只是告訴自己說算了。擁有勇氣、承擔風險,可能才是我們最欠缺的吧。

基層社工所以很少為自己倡權
除了在學校被貫輸的超我理念外
我覺得還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因
一個就是社會工作待遇差、工作辛苦,又沒有保障
真的無法忍受的人
大可以選擇其它的工作
不必非抱著這種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除非真的是把社會工作當成一種志業
真的不計一切
只在乎賺取案主的一抹微笑
(不過如果案主如道社工是有領薪水的
而不是志工時
可能連微笑也不好賺了)
另一個原因就是社工沒有任何法定的工作保障
在這種前提下
更沒有人敢出來要求自己的權益
深怕萬一老板或雇主不高興時,隨時叫你捲舖蓋走人
所以真的捨不得走的人
面對種種不合理的待遇,也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至於社工員待遇差、工作辛苦、沒有保障,好像是整個基層社工界共通的現象
各縣市約聘雇社工員
除了待遇及福利較一般民間單位好一點外
最大的不同在於
各縣市約聘雇社工員的工作主要是執行社政法令業務
其身分屬於行政法上所謂的”廣義公務員”
但事實上卻沒有公務體系的退休、撫卹等相關保障及福利
國家因應人權、婦運、身心障礙….相關權益團體的壓力
訂定家暴、兒少福利、身心障礙、社會救助….等法令
明定由社工人員執行相關法令業務的推行
卻不考慮業務量與執行人力的搭配
法令內容執行的可行性
及執行人員納編身分保障的問題
反正漂亮的法令訂出來了
平民百姓看了爽
國家爽
相關權益團體也爽
卻沒有人問問:「社工員,你在哭什麼?」
如果一種法令的業務量由三個社工員在做
增加了十種法令的業務量
還是由同樣三個社工員在做
反正也不會有人關心這樣的政策合不合理
服務內容品質如何
反正社工員是約聘雇制的
我要換就換,要裁就裁
不管張三、李四、王二麻子
還是皇親國戚、隔壁阿明
我想讓誰做是我的權力
社工員的位子不但可以當成政治酬庸
還可嘉惠親朋好友

社政法令的推行除了行政業務外
對於個案的實際處遇
對行政法令的熟悉
資源整合與運用
案情的判斷
資訊的收集
溝通的技巧…..
所有相關人事時地物的搭配
都需要豐富的經驗及技巧累積
這才是該領域真正的專業所在
這不是在法令或施行細則中可以找到的
也是只有少數實習經驗的學院畢業生所欠缺的
不是靠一張搞不清楚什麼東東的社工師證照可以確保的
也不是光靠國外經驗就足以套用
更不是靠學者、教授的書本知識,或想像、發明的理論就可以解決的
(外行領導內行,跟問饑民:「何不食肉糜」的情況差不多)
可惜豐富的經驗、技巧並不是首長、老板的用人考量
或工作的保障
社工員的徵人啟事多為:「….限三十五歲以下,有社工師證照者佳….」
找年輕一點的新人
最好還是學校剛畢業的
馴化度、可塑性高
最重要的是聽話,意見少,沒有家累及經濟壓力
給份足以養活他自己的薪水就夠了
可憐社工員如果有能熬中年的
一旦失業
大概就成了就業個管輔導員協助的案主了
不但沒有資遺費
可以存下來的錢可能也撐不了兩年

打完嘴炮來談點實際的
解決縣市約聘雇社工員的問題
我覺得應該要透過考試或評鑑的方式予以納編
而且應依任務需求及服務人口比例予以擴編
如能像里幹事一樣
每里一社工
應更能確保服務的品質
也許可以與一些上述的權益團體合作,也不失為一種力量結合的方式

對於行動的看法
我覺得「與國家機器對抗」中的「對抗」一詞
好像是到了除攤牌一途外,別無他法時的用語
在此之前可操作的策略應該還很多
人家說不管黑貓白貓
會捉老鼠的就是好貓
同樣地有效的方法就是好方法
風險要評估
力量要用在有用的地方
Rainhard兄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願我們都能在耗竭前撐到那一天
共勉

我記得以前在報紙上看到許多警務人員、檢察官、法官....貪贓枉法的新聞時
曾很高興地跟社工老師討論
基層社工人員是多麼地有為有守
但我的社工老師卻只淡淡地說:
那是因為基層社工人員手上沒有資源、權力
根本沒有什麼可以貪的....
(好個誠實的老師)

其實每年社工相關科系畢業生
也只有小部分會選擇社工相關職務
而其中很多剛開始也會因難以適應社工的艱苦環境
而在許多不同社工單位中流浪
期待下一個職位會更好
甚至最後仍然黯然離開社工界
有的人乾脆參加公職考試
雖說考上後是擔任行政工作
但至少性質較接近
而且有工作保障
而社工界每年也不乏許許多多的新血輪
等著迎接他們的第一份工作
可惜的是
多少有著豐富經驗的精英分子
都在這樣的環境中流失掉了
網路是個很方便的東西
藉由它天南地北
不同場域
從未謀面的人
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經驗,凝結共識
如何更有效地連結不同的平台及宣傳相關訊息
似乎也是可行的方式之一

我贊同你的想法
也希望更多人支持你的想法

「繼續」借個版面與「匿名」夥伴討論一下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如有不妥,除請海涵,也請逕行刪除之。

「集體力確實是重要的及運作的初始想像—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解決淺見2」 By Reinhard

由於我目前的工作與政府機關人事有關,所以我先就匿名夥伴所提到的法官、老師的進用制度先進行分析,因為這兩者的進用方式可以當做思考政府約聘社工權益問題解決的思考方向。

法官最主要的進用途徑為司法特考,考試錄取並經訓練合格後,取得法律保障的工作職缺,比較接近具官等職等的公務人員,而公立高中(含)以下的學校教師採聘任制,也是一年一聘,但只要不犯大錯,也就等於萬年聘用人員,並且年資因未中斷而得以持續採計,那為什麼教師不會遭到約聘社工一樣的悲情處境?就我的觀察,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教師會的存在,教師的懲處之最初審議單位為各校教評會,由教師組成,且教師會得派代表與會,我的經驗是,要懲處教師十分不易,因為教師一旦遭懲處,年度考核即不得考列四條二(即公務員之甲等考績),但教師之考核並沒有像公務員有75%得考列甲等之上限,所以一般而言,為了避免讓被懲處的教師少領半個月的考核獎金,除非教師確實有非常明顯的疏失,否則教評會多半會做出對教師有利的決議,甚至連二審機關的教評會,其半數以上的成員也是具有教師身分,所以,很多在地方政府強烈要求做成懲處決議的案例,到了台灣省教評會都會被否決。

前面簡述這兩者的差別,目的就是要提出,政府約聘社工要不就是取得法律保障的工作職缺,不然就是必須有強大的政治力,讓一年一聘成為永業聘用,本文主要就後者進行討論。

基本上每個學校都設有教師會,並有全國性的組織,當教育部要修改教師相關的法令時,都會邀請教師會列席,甚至,絕大多數修法均依照教師會的意見,原因為何?很簡單,全國如果有10萬名教師,每個教師可影響家戶內的5張選票,至少就是50萬票了,而且有不少教育行政人員也是教師出身,這跟醫事體系一樣,為什麼醫師能主宰醫療界,跟醫療行政的政治組成有很大的關係。而另一個教師會能有那麼大的影響力的原因是他們的組成來自於基層教師,能夠回應基層教師的需要,是以能夠得到廣泛教師的支持。多數支持就有力量,別人就不得不尊重你的意見。

讓我們回到社工界來進行討論,為什麼社工不能如學校教師一樣?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老師的工作性質相近,利害也相同,且人數眾多,所以很容易組成有動員力的壓力團體,社工人員工作場域分歧,人數也不能跟教師相比,政治動員力自然天差地差。此外,社工人員檯面上的大組織,基本上其主要決策者都不是基層社工人員,無法體會與回應基層社工的需求,是以,形成了目前這種沒有人替基層社工倡權的場面。

回來討論社工員自己,基層社工人員對於提倡自己權益有種閃躲的態度,以及在學校教育被規馴要犧牲奉獻的歷程,確實也讓社工人很難願意挺身而出來談自己的權益問題,若不是這幾年的社工師證照考試確實欺人太甚,這次聯盟也難有社工人出來發聲支持。

但是對於夥伴提到「何時大多數人才會開始覺醒,開始願意為自己的權益努力?」,我也曾經認為等到多數人都有了一定的權益意識,自然爭取社工人權益的組織就會成形,但是看到一個個危害社工從業人員從業權益的案例發生,也看到很多已經覺醒卻找不到夥伴,在溫馴的社工界裏似乎成為異類的社工人,最後只能黯然離開心愛的社工工作,我的想法逐漸有了改變,對於形成一個為爭取自己權益的社工人組織,我想是不能再等待,原因一來是能夠讓國家機器犯「社工師證照引發眾怒」這樣錯誤的機會,未來應該難再有,這次社工人難得因此出聲的人數變多了,一旦錯失這麼好的時機,以後可能都很難再遇到。第二個原因是,我察覺到對權益的覺醒是逐步的,可能此時此刻有一部分人覺醒了,明年又有一批人覺醒了,但明年再來形成聯盟或組織時,可能今年覺醒的人就已經撐不下去離開社工界了,於是,想要爭取自己權益的社工人永遠是少數。等待,永遠無法形成倡權的聯盟或組織。

所以,個人愚見,如果可能,今年對倡導基層社工權益的社工人先串聯起來,對於大家都關注的議題採取行動,有了行動,個別社工也就有支持下去的動力,明年覺醒的人,也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夥伴,加入這樣的同盟組織,這樣,有倡導自己權益的社工人才會逐漸累加,力量逐漸壯大,甚至,透過社工員聯盟對特定議題的行動,也有助於喚起其他社工人的權益意識,更能增加有意倡導自己權益的夥伴人數。

這樣的聯盟,一開始或許只是擁有一個溝通意見的平台,或許只是一份參加人員與組織的聯絡名單,但是一旦對某些議題有了行動的共識,行動當天名單上的人都現身一同行動,也就達到了聯盟形成的目的。

這兩年來,我的觀察心得是,「等待,只會增加受害社工的人數,並無助於對現況的改善,只有透過串聯與集體行動,才能在目前的社工界發揮一些小小的作用。」,我想,我也是屬於發言語調比較高昂的人,甚至會被歸類於「激進」這樣負面的類別,但我始終相信,我的出發點是良善的,我也願意尊重現有的體制,在真的達成一些改善之前,我最大的希望只是能找到一些「基進」的夥伴,讓自己能持續下去,不會因為耗竭而放棄理想。
期待,共進

夥伴
這個稱呼我喜歡
我的發言有時語調比較高昂一點
但沒有對任何人不敬的意思
請海涵
「打嘴炮」
讓我想起大學時代我們常稱某些同學打得「一嘴好球 」
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下是自己的一點愚見
同樣也沒有任何批評的意思
最近我在想「思想」「行動」「力量」及造成「改變」
彼此的關系為何
及什麼狀況下人們才會產生這些歷程
針對社工員的處境為例
首先必須對自己的狀況有所覺知
社工員的處境為何這麼不堪?
什麼原因造成的?
根本的問題點何在?
基本上只要是狀況令人不滿
不堪無法忍受時
就會有人覺知或覺醒
但感受的程度及因應的方式卻因人而異
有的人可能根本沒有想過自己處境的問題
有的人可能覺得那也沒什麼
(也許沒有經濟壓力或尚未遭到惡意解聘等的狀況)
有的人可能想過
但覺得自己根本無力改變任何事情
所以就像清朝末年歷史敍述的:「水深火熱,民不聊生」時
剛開始也只有少數一些革命先烈起來反抗,起來行動
當然也不一定要揭竿而起或提起槍桿子才叫行動
我覺得凡是將覺知、覺醒、思考、想法、意念表達外顯出來的
都是一種行動
發出”嘖嘖”不滿聲音是一種行動
訴諸文字是一種行動
網路發聲是一種行動
比個中指手勢是一種行動
臥軌是一種行動
絕食是一種行動
遊行是一種行動
政治遊說結盟也是一種行動
當然像我這樣打打嘴炮的也算
愈激烈的行動效果可能較明顯但相反地也可能愈慘烈
只要有行動就有力量就有影響就有造成改變的可能
無意的機率巧合配合加強、共振、擴大都可能變成蝴蝶效應
人類的思考能力更可能在適當時機
在關鍵的點上施力
造成最大的效果
我有自知
自己不是激烈行動派
也沒那個條件
更不是要求別人往前衝
我想沒有人有資格要求發聲的人就要有所”行動”
不然還有誰敢發聲
還有誰敢開個版面或部落格讓別人爽一下的

等到絕大多數的社工員都開始發聲後
所形成的力量就不容小覷
也代表大家開始覺醒了

我提出我的想法
如果能引發更多的想法就功德無量了

無論如何行動就是為了達到改變的目的
工人階級的勞動基準法
勞退制度
是經歷了多少惡意倒閉
惡意資遺
惡劣勞動條件
惡劣工作環境
不合理待遇的抗爭才得到的
絕不是政府一開始就為這些勞苦功高的基層英雄設想周到的
基本上社工員有點像以前的工人
一些沒有任何保障的臨時工

我不認為我們比人家更零散
或比不上其它階級的秀異
也許是大多數人還沒覺醒吧

大家能想像維持治安的警察
審理案件的法官
教書的教授、老師都是約聘制的嗎
那為什麼這麼多社福法令中不可或缺的社工員卻是一年一聘呢
我覺得社會資源豐沛
有能(力)者得之
說是國家機器也好政治遊戲也罷
並沒有所謂好壞
不是說要與其對抗而是要如何借力使力
搞清楚規則才有資格參加遊戲
工作權益的保障不是靠”專業”這個形而上的東西
不是靠張”社工師”證照(至少目前不是)
而是要靠自己去爭取的
在那之前
就看何時大多數人才會開始覺醒
開始願意為自己的權益努力

借個版面與「匿名」夥伴討論一下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如有不妥,除請海涵,也請逕行刪除之。

「政治問題就該政治解決—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解決淺見」 By Reinhard

首先,提一下網路用語「打嘴炮」的用語,就是針對某一議題,只是口頭提出自己的見解,卻沒有實際有的佐證資料或是真實行動,只是用「嘴」巴放「炮」,網路人稱這個就叫打嘴炮。這是老骨頭我在一些攝影網站上,看到很多使用不同品牌器材的攝影人,經常在網路上高來高去批評別人,卻不見提出任何佐證資料,結果某些新人類就提出這樣的形容語。

基本上,我也覺得我所寫出來的文章也是這樣,只是說該如何該如何,好像都只是較別人往前衝,卻不見真的建樹,這裡先自我批判一下。然後看看接下來看看有沒有辦法替自己解套。

針對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我想,我不應該只是在前文的最後提出「期待的是,社工界裏的才人志士們,也能對這樣的情形提出高見,集思廣益提出更高明的解決之道。」的沒有建樹的結論,這樣只是打嘴炮,即使說出了我所知的造成問題的原因,卻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所以下面提出一些想法,希望能有社工夥伴們也一起討論。

首先,縣市政府約聘社工工作權益問題(以下就簡稱這個問題)已經是一個很明顯的政治問題,也必須使用政治力量來解決。

第二,這個問題基本上只是很少數社工人的權益問題,力量很難凝聚,就算真能凝聚,也只是少少的幾百人,影響不了政治決策。而這跟社工界的領域太分歧了有關,那麼多的社工人,卻分散在政府機關、民間機構甚至企業裏,然後服務的領域又有醫療、精神醫療、老人、救助、兒福…,所以當某個組織或者是某個領域或是某個機構發生了危害從業人員權益的問題時,也沒有一個有力的組織可以出來梃社工員。

第三,即使有組織力挺,目前任何一個社工員組織的力量也不足以跟掌控國家機器的政客對抗,特別是這個問題涉及每個縣市政府,即使有任何個別組織想力挺社工員,但它的力量也是分散了,必然無法與掌權的政客對抗。

在這前面兩個現實情況的假設之下,似乎任何以政治力量與政客相抗衡都是件「不可能的任務」,於是討論這個問題的結果就是投降主義的論述,然後繼續看著各個領域的社工權益被政客操弄的國家體制各個擊破,永無翻身之日,而社工夥伴們只能楚囚對泣,甚至個別淪為某些特定政客的工具。

但是,我們也別忘了,「人因為夢想而偉大」這句廣告詞,如果相信自己是對的,然後能號召有同樣理念的人來組織政治運動,即便是為了努力過,而理想仍無法實踐,但至少那場美好的仗我們也已經打過。在目前的政治環境中,必須承認我們面臨的政客與政黨就像是訓練有素的軍隊,而如散沙的社工人就像一群書生,書生與軍隊對峙的下場必然是被屠殺。但我們也別忘了,95年前孫中山不也是號召了一批書生起來對抗清王朝的軍隊?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當年不也是威權體制下被壓迫的黨外人士?從歷史看來,理想確實有其被實踐的可能。但社工夥伴們也都是有家有小,而且這個問題也還不到要用體制外的途徑來解決,不需要用前面兩個例子的途徑來解決。然而,如果依體制內民主政治的解法,基層執業的社工人就必須串聯起來,形成共同的政治理念,成為民主政治裏的一股力量,用自己可以動員的選票當力量,如果有一天,這股力量夠大,就會成為政府機器必須尊重的一股力量(註一)。

我不成熟的看法是,已經有越來越多的社工夥伴察覺到自己被政府機器壓迫的不良處境,也慢慢形成一些組織,如果,可以有一個讓社工人跟倡權組織串聯起來,形成集體力量的機會,那我們就應該把握,組成一個有行動力的政治聯盟,聯盟成員除了能透過民主的方式形成共識,也能運用自己身邊的人際網絡,增加聯盟本身的政治資本,進而運用政治資本達到之前民主方式產生的共識。

個人目前只有想到如果真能組成一個有行動力的基層社工政治聯盟,有關這個問題,社工人的政治力可以發揮在三個方向,第一就是成為立法的壓力團體,從政府組織編制下手,例如在家暴法中,直接明定各縣市家暴中心應依人口比例配置多少公職社工師(註二),也就是透過修法,達到把約聘社工職缺納編,避開因為選舉導致每四年輪替一次的目的。第二,就是除了連署反對某些惡質縣市長危害約聘社工從業權的行為以外,持續觀察該縣市社會服務績效,運用媒體監督,並且在四年後的選舉進行反對該縣市長連任的政治運動。第三,如果有約聘社工人員的組織提出倡權的政治運動,這個聯盟也可以迅速回應,提供政治運動所需的支持力量。

必須澄清,提出這樣的想法不是如文頭所提到的「打嘴炮」行為,如果有人,或者是有團體願意串聯一個屬於社工人的有行動力政治聯盟,個人非常樂意參與,如果沒有,個人也願意當當小文書,彙整一下有興趣組成這樣的政治聯盟的人員或機構,如果有機會的話,期待能與大家一同共進,向組成一個屬於社工從業人員的行動政治聯盟的目標共同前進。而這也是我的網誌名為「台灣社工互聯網」的緣由(註三)。

註一:以目前而言,醫事團體與教育從業人員團體是國家機器必須很「尊重」的組織,即使在健保議題與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問題上,國家機器看來是佔了上風,但就整體從業人員權益而言,這兩個組織也沒有淪落到滿盤接輸的局面,當然,我並不認為社工從業人員應該跟他們看齊,但很明顯的,沒有力量,就得不到別人的尊重,沒有國家機器的尊重,就只能在工作權益問題落居下風,然後淪落到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悲情處境。
註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7條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應各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前項中心得單獨設立或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醫療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規程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所以各縣市政府依法必須成立家暴中心,但卻未規定應配置多少人力,例如每10萬人配置公職社工師1人,如果可以在機關設立的法源就明定編制內社工師設置比例,就可以突破以約聘社工員執業而必須面臨每年一聘的處境。
註三: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tswi。

就我所知全國二十幾個縣市
除台北市有晉用社會行政考試及格者
到家暴中心及社福中心等單位擔任編制內社工員
及之前有少數縣市晉用社工師專業人員
轉任行政人員外
幾乎全是約聘制的(所知有限若認知有誤者請指正)
就書本上所言
我國從民國六十七年開始設置縣市社工員
至今已經二十六年
到現在各縣市社工員仍是一年一聘
若說這是一個試辦的方案或制度
施行了二三十年也早該正名納編了
若說成效不彰也早該廢除了
偏偏中央訂定了許多如兒少福法家暴法…
都須有社工參與執行
而地方政府卻以財政困難….等種種理由
削減約聘社工員額或中止工作契約
公家單位除了待遇好一點外
公家或私人機構的社工員都一樣
不過是連工人階級都不如的臨時工
亳無保障可言
我認識幾個在某縣市擔任約聘社工員的朋友
該縣市編制的社工員額中
除了實際從事社工的人外
可能還有佔社工缺卻非實際從事社工的人
或非社工相關科系卻能佔社工缺的人
所以該縣市約五六萬人口中只有一個社工員的配額
每個社工員要負責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相關個案
如家暴、兒少保、老人、婦女、遊民、身心障礙、經濟補助、急難救助….
而且幾乎沒有委外辦理的方案
所有的經費用來辦理活動(政治人物的最愛,有立即的宣傳效果)
或發放xx津貼或xx年金
當然這些相關的工作還是落在社工員身上
加上中央雖然定了很多相關法令
卻沒有明定增加人力
所以社工員實際上是兼任更多的工作
這樣上下失調的政策及工作負擔
對縣市約聘社工員來說不只是不人道
簡直是荒謬及瘋狂
社政是不事生產的單位嗎?
上從總統、事務官、政務官到民意代表
那一個是從事生產的單位
縣市政府社工人力納編是不可能的任務嗎?
如果社工界夠團結
或許可以試著與特定政黨進行合作
或看有沒有那個人出來登高一呼
成立個社會民主黨的
自己爭取權益
方法很多
看有沒有人可以談談思想、策略、行動、力量等議題的看法
談社會工作能不瞭解所處的”社會”嗎

這樣的文章可能跟受害者聯盟的屬性關聯不大,不過我想這也是社工權益的相關議題,希望能借個版面找人討論一下,如果聯盟覺得不合適,可逕行移除或是請要延伸討論的夥伴移駕http://www.wretch.cc/blog/tswi。

從「抗議縣市政府裁減社工人力」連署活動談縣市政府約聘社工的未來 By Reinhard
故事的開始依據發起協會的陳述是,某些新當選之縣市長就任即大幅裁撤約聘僱人員,其中包含社會局的社工員,對於原本已不足之社工人力無疑是雪上加霜,更有礙各項社會福利措施之推展。該協會因此展開「抗議縣市政府裁減社工人力」之連署活動,盼社工界能支持此連署活動,共同呼籲政府應勿任意裁減社工人力!(以上摘要自該協會電子郵件,因未取得該協會授權,不便書寫該協會全名)

個人建議,如果沒有任何比這個更有效的提議,請各位社工夥伴就先去連署吧!
建議連署的理由是:
1.目前檯面上似乎沒有針對這個事件的其他反應措施。
2.民主的社會,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
3.即使會被各縣市當權者嘲笑只是狗吠火車之舉,但至少火車會知道有人吠他。
4.提倡的這個目標應該是正確的,社工人的力量應該集結,不應分散,社工界的龍頭組織提出這樣的倡權因應之道,當然有必要參加以集結社工倡權力量。

如果看倌們已經去連署了,不妨看看下面的觀點,如果亦有所思,也請發表一下高見。
個人看法如下:
1.基本上,如果只是連署,卻沒有後續作為,那這很可能是一個僅具呼籲性質,可能沒有任何實質作用的活動。
2.個人的觀察是,這個現象由來已久,因為約聘人員是一年一聘,當縣市長企圖將約聘人員職務當作選舉酬傭工具,在約滿之後不予續約,改聘用自己的人馬,基本上並無與法不合的地方,也就是,這個現象是地方選舉遊戲制度下的一環,是體制內合法的人員進用行為。由於約聘僱人員並不須具備國家考試資格,只要具備必要條件(如學歷)即可。所以這種現象其實每四年就上演一次,只是當縣市政府的執政政黨更替的時候,這樣的情形看來較為嚴重。
3.更慘的是,隨著最近地方制度法的修法,除了少數特定單位,未來縣市政府市長當選人將可以機要任命二分之一的單位主管(含一級機關首長),而機要任命人員無須有國家考試資格,換言之,目前這種贏者全拿的的選舉遊戲規則,將使這種危害約聘社工勞動權益的情況更為嚴重。大家可以想像,「甲」為了選上縣市長,內定「乙」為社會局長,乙為了增加選舉活動可用之兵,找了丙、丁、戊來協助選舉,甲選上之後,乙就改聘用丙、丁、戊擔任約聘社工人員,而原來佔著這些職缺的社工人員只好約滿後走人。
4.就政府正常官規官制的觀點,這個問題的根本解決之道當然是將約聘社工人力納編,使縣市政府社工人力納入正常文官體制,讓所有縣市政府社工人員必須具備國家考試或是專門技術人員轉任資格,一旦如此,未來無論縣市政府首長如何更迭,縣市政府編制內社工職務將得到國家文官體制的相關法律保障。
5.然而,社工納編一直是社工界努力的目標,也有部分約聘社工的職缺逐漸納入縣市政府編制,但隨著諸多社政相關法令逐一立法,所需社工人力大增,增加約聘人員人數是縣市政府最常見的因應之道,這背後的原因除了受限於縣市政府的財政困窘以及編制過小,更直接的因素是中央要求各級機關必須儘可能做到「員額零成長」的總額管制目標,在精省及中央機關強調業務授權地方政府這兩股效應之下,已經人少事繁各地方政府在業務大增後,往往優先增加與民生相關部門的員額,社政這種不事生產的單位,往往排在增加正式員額的名單之末。為求方便,縣市政府有時也就順應中央的補助款,以進用約聘僱人員來因應逐漸增加的業務。因而,在中央與地方財源重新劃分以及地方政府編制擴增之前,要將所有的縣市政府社工人力納編看來似乎是個「不可能的任務」。
6.既然根本的解決之道不可行,身為社工界領導的龍頭單位,發起這樣的活動,除了看來已經善盡其維護社工人員權益的角色,至少,在沒有其他更積極的作為被提出來之前,是應該被廣為支持並且讚揚的。

綜上,我的結論是:這個連署活動如果沒有後續作為,應該是個呼籲性質的活動,對即將更形惡化的縣市約聘社工人力的勞動權益並無更進一步的協助,但也必須承認,分析目前的政治結構與政府用人體制之後,並無法提出更有效的做法,因此,必須支持該活動,並且極度讚揚之。然後,看著政府約聘社工員的從業權益更形惡化下去。

當然,個人也希望,這不只是篇類似投降主義的分析文章,但在目前的體制下,個人的所知有限,自認確實難以著力,除了呼籲支持連署活動,以輿論壓力行之,似乎也別無他法,但更期待的是,社工界裏的才人志士們,也能對這樣的情形提出高見,集思廣益提出更高明的解決之道。

9.因應社工專業化大旗高舉,建議修定社工教師需有該領域實務工作年滿五年,教團體的需有團體帶領經驗兩年以上,且具有團體治療專業認證。教個案的也是一樣,要有心理諮商認證(如理情、薩堤爾、TA、Psychodrama等),教社區要有實際社區工作經驗。這樣才能提昇社工實務的專業化。
實務界需要為不專業負責,學界也要為不專業負責。敝人相信,教師若能有真正的實務專業能力,才能教出真正專業的學生。否則,要期望老鼠生出蛟龍,生不出來怪被生出來的不長進,這不是笑話嗎?
敝人作夢時夢見社會學博士在教醫學系學生大體解剖,硬是嚇出一身冷汗。
社工老師真的能教社工嗎?
敝人不敢說,也不能說。

敝人知道這個園地有很多大師級的社工前輩在照顧,敝人在社工界學經歷皆差,可說是才疏學淺,本應自慚形穢,不該自曝己短。但敝人深信各位大師必能以教學相長、指導後輩之心對待之,敝人就斗膽提問,希望大師們點撥,讓敝人增長智慧進而醍醐灌頂。若敝人有觀念錯誤或偏差,請大師們猛烈砲轟,已免弟子誤入魔道。
前言已盡,狂夫開始放肆。
1.都言社工有三大領域,但敝人觀之,目前社區這塊,社工界幾近空白。從社區總體營造或新故鄉及社會時事觀之,社工的社區工作可說是幾近於零。舉凡達娜依谷、夏鑄九(台大城鄉所)等人發起的活動,我看到非社工的人在社區活躍,社工那裏去了?敢問大師,目前我們學界真正有能力也懂得搞社區工作的老師有幾人?李靖說用十指可算完,紅拂女說還太高估。大師請明示。
若我所言為是的話,那台灣社工那有三大領域?希望我是錯的。
2.社工的團體工作發展至今,好像較搬的上檯面的就是病友團體,但李靖告訴
我,根據他的了解,全台病友團體大都是辦旅遊或座談會,看不太出來社工的專業性,基本上別人也會辦。治療性團體社工會做嗎?敢問大師,目前學界真正能教團體動力及帶治療性團體的老師有幾人? 李靖說用十指可算完,我覺得應該不止,但老師都不會了,學生那裏會。念念書和期刊就會的話,那圖書館員應該最會了。這是華倫巴菲特提醒我的。
若我所言為是的話,那三大領域…
3.非營利組織在美國,對政府的依賴財源約30%,在台灣則相反(中正社福官有垣老師說的),甚至有些對政府的依賴是100%。在這種情況下,社工如何能對社福政策有批判力,據說說話有份量的社工老師,都有領政府專家諮詢費啊,如何督促政府的社福執行力呢?台灣社福界幾乎沒有左派的學者,我這樣說不知是否太偏激了?
4.20學分班和130學分班(即大學四年制)誰優誰劣?此事敝人不想探討,敝人想問的是,若20學分就能具備社工技能、涵養,請教大師們,那幹什麼要學生上130學分班?這不是浪費青春和金錢嗎?若是如此,應該廢除130學分班,改以20學分班就好。
依紅拂女所言(她是某社工名校畢業,130學分班高材生,因恐被批欺師滅祖,故校名不講,敬請見諒),她大學四年,真正有內涵的老師五根手指頭就可以數完。
李靖說(某社工名校研究所畢),他覺得最奇特的是,講社區的不曾也不會做社區工作,教團體的根本就沒帶過團體,教兒童的自己討厭兒童,教精神科的不會家族治療..而且這並非是個別學校問題,是普遍性問題。
說實在的,敝人自己就知道某校的早療課程請工業企管碩士教。
所以,20學分和130學分班若在同一批老師教導之下,有什麼差別?130學分班多讀了幾本書這樣而已,敝人看開1300學分班也會有人說差不多.
5.社工薪資普遍低是事實,畢業生(含20學分班)多也是事實,在供需失調的情形下,資方不願提高薪資能夠理解,但若是以關心弱勢才投入非營利的機構,有沒有想過自己在製造潛在的案主,這是值得深思的。
敝人建議聯勸要補助人事費可以直接匯入社工的戶頭(以免被機構抽成),且以補助偏遠及高山地區優先,我相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若一個月薪資4萬會不會有人去呢?我想應該會有人考慮,所以偏遠地區找不到人是因相對資源較少,人事制度也不健全,我想聯勸可補足這一塊。
6.目前社工的進修管道除了研究所外,就是參加一些XX會辦的課程,據敝人了解,很多課程都沒連貫性,被切割的零散,坦白講效果有限,我想也培養不出什麼專業,建議日後的研習可考慮連續性的研習(可參考安寧研習),效果會較好。現在台灣不論是薩堤爾或TA也都是以這種方式在訓練,甚至長達幾年。
不過學界真正有能力授課的有幾人?實務界付得出錢的有幾人?這是另一層次的問題了。
7.社福界對政策擬定及政策執行的批判力太弱。
8.想到再說吧,我是風雨虯髯客,我有一臉烙腮鬍。社工的未來會漂向何方,且見下回分曉。

親愛的父老兄弟姐妹們,在我說完洗碗島的故事後,我完全沒有想到會為我自己帶來意外的驚喜。我要很高興的告訴各位,我那從慧駰國回來後就視我為哲胡(yahoo)而不和我聯絡的格列佛吾友,竟然又和我聯絡了,但是很諷刺的是,他是用yahoo即時通和我聯絡,或許他認為我終究還是哲胡吧?所以以此暗喻我是yahoo。

不管如何,久別重逢總是喜,我就把他用附加檔案寄給我的一封信完整給諸位看。其中有些難懂的字眼,為了讓諸公清楚,敝人做了註釋,希望讓大家更瞭解其內容,這是洗碗國馬戲團專業協會主席信裏濕爵士寫給格列佛先生的一封信,據老格告訴我,這封信是在他和雙口女士談話後,對方託搬家蟹(註:一種陸生大型蟹,擅爬行,懼水且好漁色)拿給老格的。我想老格會寄給我,是想讓我更瞭解雙口女士的職業聯盟的使命吧。信的內容如下:

金毛白皮(註:洗碗國人以前從未見過白種人,故有此稱)你好:

我聽說你和洗碗的有過談話(註:兩個組織的老大因有過衝突,故說話語氣較差,非該國人都很粗鄙),因你是外國人不懂本島民風,恐怕你被妖言迷惑,故寫此信讓你明白真象。

洗碗的對你說的有關雜耍一事,我要做出澄清,那就是雜耍完全是我們的工作,這一點我們很堅持,絕不退讓。

其實,我們馬戲一直以來都專注於做馬戲表演,這種表演在我們洗碗島歷代馬戲前輩的努力之下,已經有很多完整的劇本,這些年來我們已經讓國人知道,只有我們會做馬戲,我們的劇本只有我們馬戲學校畢業的會用,所以不會有罵人踢兒來做,但我們也只能侷限於此,所以除了努力升學當馬戲學校的老師之外,我們的學生只能在醫院做馬戲(註:洗碗島認為娛樂和疾病有關)不然就是從事別的工作。其實,我覺得洗碗的工作選擇比我們多呢,這是我們會很氣他們的原因之一。

雜耍本來就是由馬戲專家發展出來的,在很久以前的嘔螺吧大陸,馬戲先驅活酪醫的(註:此人喜用新鮮乳酪治病,是個醫生,故有此稱號)率先發展雜耍理論,傳到本島多年,因先賢致力於馬戲,一直疏忽雜耍,以致先有假馬戲專家出現於鐵洛微郡(註:此物格列佛說得玄奇,經我詢問笑三笑始知,此物為立體顯影的錄影播放機器,即人稱之3D虛擬實境播放器,足見該國科技之進步)中大言不慚是雜耍專家(其實這些人都不是學馬戲或雜耍的,當然也不會洗碗,來歷不明),更有星象占卜術士誇口為雜耍專家,最後民間充斥著各種奇怪的雜耍團或大師,最後,連洗碗的都想來搶。

其實,雖然我們知道在布座氏皇帝的管轄之下,法律只是中看不中用,反正你都要離開了,我直言告訴你,敝國的規定雖然很嚴,但是布座氏皇帝的臣子都是座羕紫家族的人,執法都是應付一下而已,沒真正認真在做啦。所以雖然我們在專業洗碗工法通過後,趕緊通過專業馬戲團法,並在其中規定雜耍只能馬戲專家做,但是我們知道那些不知如何欣賞真正雜耍的國民還是會被很多冒牌貨迷惑,而且皇帝也不會管,但是我們可以讓布座氏政府出錢辦的雜耍限制只能我們馬戲專業協會會員做。我告訴你,這有很多錢,而且布座氏辦這些雜耍根本就不會去關心雜耍之後有沒有人會因此破涕為笑,所以很多都可以應付一下就賺很多錢,你說我們怎麼可以讓洗碗的來搶這樣好康的工作,更何況他們能洗的碗盤那麼多,幹嘛和我們搶。所以,立法是一種宣示,也是想辦法讓他們皇家洗碗工別想接到政府辦的雜耍。

我說過,政府是不會去捉拿違反法律的民間雜耍團的,要捉,在鐵洛微郡的騙子早就被捉了,所以洗碗工若在民間做雜耍,根本就是隨便他們,據我所知,已經有一些洗碗工在受完外國雜耍訓練後已經在民間做雜耍了,布座氏政府也都不管,我當然很氣,但我必需接受我的皇帝就是如此,你知道的,老大哥是永遠都不會錯的。(註:洗碗國人暱稱政府是老大哥)

我們馬戲專業協會是不可能會去向老大哥抗議的,因為那是沒用的,所以我們把心力放在政府雜耍攻防戰,我們一定不會讓洗碗的進來的,除了實質上的利益外,這也是一種宣示,雜耍是只有馬戲專業能做的,因為獨霸更顯得我們專業,你懂嗎?

我知道雙口他們在皇室洗碗工的鼓舞下,希望承接皇室雜耍。這真是欺人太甚,他們在民間做雜耍我們管不著,為什麼要來和我們搶。

我猜雙口她們可能認為這也是一種宣示吧,能做雜耍顯示洗碗的更專業。

金毛白皮先生,你知道嗎?其實我為那些窮苦的民間洗碗工感到同情,因為就算他們能考上專業洗碗工,他們也多賺不了多少錢,為什麼?因為他們根本搶不到機會賺錢,賺錢的機會都被卡好位了。

我聽說那個雙口洗碗的想要再修定增加有超專業洗碗工,我告訴你,我們是不會怕的,因為我們也可以再修成增加超專業馬戲團,我就不信她們會再修增加為真正超專業洗碗工,若如此我們一定跟進拼到底。

為防止你這無知之徒到別處亂講,我才和你談那麼多。我很誠摯的告訴你,別信雙口那些人的話,那些民間窮洗碗工只會更慘而已,為了搶政府雜耍和宣示自己更專業而更苦,民間洗碗工一定會嘔死吧,因為他們根本看的到卻吃不到。

你接到這封信一定會發現信紙都是濕的,別誤會是搬家蟹的口水,別忘了我的稱號:信裏濕。我的稱號為何會如此,你應該清楚了吧。這就是我的風格。


這封信的內容各位看完了,不知有什麼想法。格列佛要告訴我什麼?我至今仍遺惑著,或許我該再問問笑三笑了。

因老格堅持我一定要登,所以來函照登。

網管小工您好,因為時間很緊迫,雖然很想不要「人身攻擊」,但又忍不住在波濤洶湧的「情緒」中說實話,煩請幫忙轉貼〈修法總說明在說什麼 系列三〉,謝謝。

系列三
牛頭不對馬嘴----修法與考試無關

修法總說明最詭異的地方,就在於拿考試及格率低又不穩定當作修法理由,但是,考試明明就不是訂在「社會工作師法」裡,而是訂在「專門及職業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裡頭。更可笑的是,修法總說明既然承認八年來,這項毫無信效度可言的社工師考試有問題(如:專技高考歷年及格率高低差達八倍),卻不是去檢討整個考試規則,包括考試科目、答題方式、出題方向、改題原則等,反倒妄想透過修正社工師法來改變社工師考試及格率低且不穩定的現象,還真的是牛頭不對馬嘴,不知道在說什麼。

而且,如果八年來社工界真有因為這個法而有什麼對立情況產生,那也不是社工師與考不上、拒考的社會工作者之間的對立,而是實踐/務社會工作者與社會工作學術界的對立。這些社工學術界的老師們,要不就是積極地參與達到忘我的境地,要不就是糊塗到壓根不懂究竟怎麼回事,要不就是明明聞到惡腐的味道還裝作不知道,這些學術界的老師把自己排除在戰爭之外,以逸待勞地站在高山看下駟相殺,搞得實踐/務社會工作者人仰馬翻,累死而已。這一刻,來自工作現場的反抗,才真是所謂對立的開始。怎麼溝通?先認錯吧,認識自己的狹隘、認識自己的愚昧、認識自己的明哲保身。

網管小工,您好,這篇的篇名是〈修法總說明在說什麼 系列二〉,再麻煩您幫忙貼到文章發表區,謝謝。


系列二 名不符實越俎代庖
這明明是社會工作師法,修正草案新增的第58條第1項,也明訂「本法規範適用對象為社會工作師」。但是卻在第58條第2項規範「從事本法第16條業務之社會工作人員於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前,適用本法第21條之規定」。我們看到這種粗暴的野蠻惡勢力,既然明目張膽地拿社會工作師法來規範全體社會工作人員,這是什麼鴨霸又怪異的邏輯?
 修正草案第21條,要求社會工作人員之行為需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規定,其雇用機關/構、團體、事務所應監督及維護其遵行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但是,請看一下社會工作師法是怎樣訂定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的,是由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喔,這樣子只能夠代表全國社工師公會的會員同意這個社工師倫理守則,但不代表其他不是社工師的社工員也同意呀,為什麼要社工員遵守社工師的倫理守則?現行法第18條至少能老老實實地按管轄範圍正當規範自己社工師之行為必須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規定,還不至於誇張到霸王硬上弓要社工員遵守,難道這次修法竟然妄想強渡關山?
修正草案第45條,新增受雇於機關/構、團體、事務所之社會工作人員得組織工會,其相關規定受工會法之規範。這根本是騙人的玩意,會笑壞人家大牙的假開明。這到底怎麼回事呢?第一,還是要澄清,社工師法既然規範的是社工師,為什麼這裡又要管到別人頭上來?第二,工會只要你想組就可以組,你找得到足夠的人、你願意擔負組織工作,你就可以申請成立工會,根本不需要社工師法額外開恩,工會法已經寫得非常清楚。所以如果不是公布的版本打字錯誤,那麼我們也只能遺憾地承認,台灣沒有工業社會工作,如果有,那肯定是站在資方這邊提供人力資源管理,否則,這條等於是存心讓外人笑話社工界不認真,連跟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法都可以這樣亂來。

各位先生女士,自從有人問我認不認識小龍女後,讓我甚感慚愧。因為敝人身為唐代人,自然無法認識宋朝子民,無法滿足各位,甚感遺憾。我左思又想,決定引薦吾摯友讓大家認識。此人來頭甚大,風頭頗健,相信不認識他的人很少,很多人都讀過他的遊記,據我了解,航海王(原稱海賊王)就用了他不少的點子呢。我和他相識於海上,那是個大海賊的時代。(他從日本回國時在南海被我逮住,我們因此結為好友)講到這裏大家應該能猜出是誰了~~沒錯,他就是來自英格蘭的格列佛先生。在我們相遇的那段時間,他除了告訴我你們熟知的故事之外,還有一個離奇遭遇他從未公諸於事,這個故事只有我知道,就讓我講給各位聽吧。


這發生在格列佛先生登上飛島之前的故事,他在群島遊記中其實有個島他沒寫進去,那個島叫做洗碗島。


洗碗島中很多人從事洗碗,所以被稱為洗碗島。洗碗島民其實普遍認為洗碗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要有耐心夠細心就可以洗的很好,因此一般請人洗碗的雇主都不願花太多錢,所以洗碗工大多數都很窮。洗碗島為了不辱洗碗之名,所以洗碗島有一個洗碗職業聯盟。格列佛說,他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搞懂洗碗職業聯盟的組織。以下是他和洗碗聯盟主席雙口女士談話過程。(以下簡稱格和雙口)


雙口:洗碗這個行業歷史悠久,它不但是一門專業還是一門藝術,為什麼呢?

您看,我們發展出個別化的洗碗方式,有人專洗圓形碗,有人專洗方型碗,還有分個人洗和多人一起洗。還有還有,我們專業到發展出全村洗的方式,這是我們引以為傲的三大洗碗方式:個人洗、團體洗、社區洗。而且我們專業到認知到我們洗的碗盤都有其特殊性,因而發展出各種不同的洗法喔。


格:喔,真了不起。


雙口:不只如此,為了讓我們的洗碗更專業,我們說服布座氏皇帝設立洗碗專業學校,還有洗碗專業研究院喔。而且我們還有人坐船到兒媚力啃王國和應夠爛帝國去學習洗碗呢!


格:等一下,妳們洗碗島還要去外國學洗碗?妳們不是很專業嗎?


雙口:我們是好還要更好,在本國都是用手洗的,碗盤洗的速度太慢,很多人的家中堆滿碗盤,蟑螂和老鼠因此滋生而影響國民健康,因此需要讓專業洗碗工洗得更快才行。兒、應兩國的科學家發明了全套的洗碗設備,全部都是自動化的,又快又好,所以我們的精英份子才會去學。


格:喔,是這樣。佩服,佩服。那貴國的碗想必洗得更讚了,貴國布座氏皇帝一定和國民一樣愛死妳們了。


雙口:說來慚愧,我國洗碗有待改進的還很多。我們去學會了洗碗設備的操作方式,並偷回洗碗設備的設計圖和操作流程,因本國布座氏皇帝認為設備太貴,不願意生產,但您知道的,皇帝是不能說他錯的(格先生,我偷偷告訴你,得罪他我的錢就要少賺很多了,我也會失寵,所以您也知道嘛........),因此我們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


格:的確是要變通。


雙口:除此之外,我們發現有些人竟然因看不慣別人家碗盤未洗,而不收費意務幫人洗碗,這會讓人對我們洗碗的專業產生疑問,因為他們沒受過訓練有可能會把碗洗破或洗不乾淨,所以更讓我們決心要讓國民更肯定我們洗碗的專業,讓從業人員更有尊嚴。你知道嗎?他們稱不領錢的叫罵人踢兒,很多人都以為我們也是罵人踢兒,我鄭重聲明,我們不是,我們是培兒飛迅諾。


格:我都搞糊塗了。


雙口:我既然擔任洗碗聯盟主席,我有責任和義務(當然也有好處就是了,這是順便的啦,哈哈)提昇洗碗的專業,也才不負我們遠度重洋去學習.........


格:等一下,你們不是沒有自動洗碗機。


雙口:雖沒有,但是我們有全套的操作手冊和製造手冊,我們也研擬出一套自動洗碗機使用說明書,明列注意事項和機械原理。更了不起的是,我們還致力於研究如何改進自動洗碗機的性能,還成立研究中心呢,我們有一天一定會趕上兒、應兩國的。


格:我覺得有點怪。


雙口:在布座氏84年,我們通過專業洗碗工法案,要通過考試才能成為國家級的專業洗碗工。考試內容就是如何操作洗碗機和洗碗機原理及機械概論,專業的洗碗工都要懂這些。


格:他們平常不都是用手洗嗎?這不會有問題嗎?他們在沒機器的情況下,懂那些機械原理..........


雙口:因為你不是培兒飛迅諾,講這些我不會怪你,你外行啦。懂這些洗碗機的知識能讓他們眼界大開,激發出更好的洗碗方法,那些碗才會受到更好的服務喔,為了鞭策洗碗工認真,我們還會閱讀兒、應兩國的最新洗碗機型錄,考試會加入最新機器的背誦。


格:他們怎麼知道有新機器?


雙口:我們很體貼,可以買我們考試委員的書。我們的委員都是自動洗碗機專家,他們雖然從未使用過洗碗機,也沒有手洗過,但是他們懂得最棒的洗碗知識。

最近,我們意識到洗碗可以類推到雜耍,都是技術嘛。雜耍可以向步座氏皇帝領很多錢,但是有馬戲團專業協會向皇帝進讒言,說我們不夠專業,所以我們決定要再設立超專業洗碗工,如此我們皇室洗碗工才能說服皇帝我們可以做雜耍。


格:你的意思是,全國洗碗工都可以去雜耍?


雙口(狂笑):那是理論上,但他們根本沒機會啦。我們相信,只要有超專業洗碗工制度,我們會有最好的自動洗碗機知識專家,我們也會規定手洗者要接受自動洗碗機專家的指導,我們會教他們用洗碗機洗碗是多讚的一件事,請跟我複誦一遍,我們的理念是:又快又好。我們會成為偉大航道中最會洗碗的國家,請叫我們培兒飛迅諾。


格烈佛先生和雙口女士說完後就搭船離開了。


他知道,在偉大航道上有這麼一個熱衷洗碗的國家,手洗者很窮,研究和教導自動洗碗機知識者很有錢,有些皇家洗碗工已經要轉進雜耍,更多皇家臨時洗碗工想成為御用洗碗工給國家養(當然是錢多很多)。但是格烈佛嘆了一口氣跟我說:「他們很努力,也很認真。但是他們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們還是沒有自動洗碗機啊。


他們永遠都很難被認為是培兒飛迅諾。

這是這個國家最大的問題。

這就是格烈佛告訴我的故事,也分享給各位。

小小羊兒,告訴你同學的同學的老師,

沒錯啦,
很多社工都是程度低的社工啦,
因為他們只能做偏遠的,鄉下的,低階層的個案,
程度太高,個案聽不懂他們講的話啦。

關於理性的問題,你也可以告訴你同學的同學的老師,
這群程度低的社工喔,沒什麼理性的本錢啦,
因為快沒飯吃了,肚子快餓死了,腦袋缺血啦,根本不知道怎麼理性了。

還有還有...不必公佈那個老師的名字啦,因為...族繁不及備載!

拜託
給上面那位大俠,你以為人家隨便就會跟我們喝咖啡嗎?
人家是有格調的,說話講求理性,開會一般嫌雜人等無法參與
(請參考漂流社工的社工師法特刊:漂流社工吃閉門羹)

怎麼喝咖啡呢?
先告訴我怎麼約到她們好了?

據我同學的同學的老師在課堂上告訴我同學的同學說:這邊的發言都是一堆不理性,沒考上社工師,程度差的社工

講到沒考上社工師,我是沒考上啦,去考過一遍,因為有些問題實在答不出來,也不知道跟我的實務工作有什麼關係之後,就放棄考試了,我想考上社工師與專業如果用這些大頭愛的統計去跑,說不定得不到正相關的數據呢.

所以我是考不上,但難道考不上是我的錯嗎?

如果是這樣,難道不應該檢討嗎?怎麼變成檢討起我們來了?

聽了我同學的同學這樣說,真的是想很"不理性"公布那個老師的名字,還好不想造成這版面的困擾就算了,而且名字也不是頂重要的

各位觀眾,如果你聽到這種"抹黑""不願意理解別人"處境的老師,怎麼"理性"的起來呢?請大家教教我吧

突然覺得~~~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原來是再學術與實務之間

ps我以前就超迷戀小龍女,不知這位大俠認識她嗎?

大家好,我又來了,
這次不是要來鼓吹革命,而是希望大家來喝大合解咖啡.

既然學界一直認為實務社工專業度不夠,需要再教育,而且他們可賺更多錢,得更多好處,要他們讓步是不可能的.換言之,社工是專精定了,那要怎麼辦呢?

我的朋友李靖告訴我一個解決之道,可達到3贏局面.有那麼好康嗎?請聽我分析如下:

1.既得利益者贏:
專精社工師給它設下去,180點還是要修下去,他們有錢賺,又可搶治療性專案,他們贏得很爽.

2.政府贏:
政府有一批受過訓練的走狗,而且是很乖的走狗.

3.實務社工贏:
我建議凡實務工作者只要修滿180點,就可以參加專精社工師考試,考題都是選擇題,專協可賣題庫賺錢,錄取率90%(都上完課了,當然夠專業了,這也是修法者的思考邏輯)

這樣大家都是專精社工,也沒有所謂階級問題,要轉領域,再去修180點就可再考.

當然,修習費用內政部補助,要狗耍把戲當然要給點狗食.

李兄講完後我茅塞頓開,心中一陣狂喜,阿,這真是太神奇了.
紅拂女說:可效法鋼之鍊金術師,如精神科社工可命名為精神專精之社工師.

鄉親啊,你們說好不好啊.

若由社工師受害人聯盟主辦一場大遊行到總統府或立法院,告訴那些政客專協等四組織根本就罩不住社工社群,根本就不是老大,應該會很有趣.若是能有5000人以上參加,我想那些自以為了不起的社工師法規劃者會滿臉豆花喔.

好想看他們罩不住的表情,這樣搞下去,他們或許連政府的專家諮詢費(除了錢多之外,還可藉申請專案研究賺錢,如社工師法修正專案),少了外快可賺還是很有錢,但應該會很難過吧?

讓他們嘗嘗賺微笑比賺錢重要的滋味吧.

行動吧.

哈哈,有拜讀你在專協寫的東西,你是故意的嗎?

因為社工專協假猩猩,明明看你的言論一定超不爽,
但又礙於"言論自由"不敢亂砍文章,
然後我猜留言版就成為他們眼裡的一顆沙,鞋子的一個小刺釘,真是有趣壓,
大家就一同覺得看未來行動可以往哪裡去,
一起去參加聯盟的活動吧,
有時候或許實體見面會更有趣一些囉

本人近年來一直在社工專協留言版鼓吹實務社工起來革命,
當時被很多人指責批評,沒想到現在卻變成百花齊鳴,
真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
但這也是實務社工真正充權(empower)的開始,
當我們要案主有勇氣去面對社會結構的壓迫時,
很少有人意識到這是多艱辛的一件事,
看日日春協會協助的公娼就知道了.

現在實務社工開始要面對自己的結構壓迫,應該更能體會案主無法充權的辛酸吧.

會支持革命的老師們絕對不會是社群權力核心,
因為他們擠不進去,或是不願進去?

但有一個很有趣的想法,為什麼這些權力核心者會掌權?
為什麼他們可以代表社群發聲?誰賦予他們權力的?

是他們自己向政府說他們是社群代表,
是他們自己向政府說是社福專家,
是那些被壓迫的實務社工加入他們開的協會(還要繳錢呢)
才讓政府誤信他們代表社群的正當性,
或許他們也是社福政策的化妝師,
擔任御用學者粉飾太平,政客當然要挺他們啊.

所以,實務工作者應該用行動來告訴政府,
他們不是我們社群的代表,
他們只是自以為是老大的假老大.

為什麼要加入他們的協會呢?
被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錢,這是多悲哀的事.

當然,若是他們又修法成從事社會工作一定要加入的話,
那大家也只能被宰割了,不可能嗎?
我告訴你,絕對可能.

我欣見社工界階級鬥爭的開始,
普羅小社工向布爾喬亞優勢社工宣戰,
既得利益者不會輕易鬆開咬住的肉,
他們會猛烈的反抗.
宣戰太強烈嗎?
當生存權都快不保時,還要裝斯文嗎?

我是風雨虯髯客,我有一臉烙腮鬍,我天生反骨.

10年前(84年),我也大一,不過很慶幸的是當年我並沒有跟大家依樣搖旗吶喊走上街頭..

因為當年很懵懂..但當時內心還是想說通過也好...

誰知88年畢業之後終於看到執照修改之後的冷暖(如上述).
其實當年有一些老社工是非常反對這法.
不過她們差幾年就退休了,所以應該都退休了吧!

什麼是專業??

當我們沾沾自喜在執照的專業中,外界對我們的看法還是停留在"有愛心""有耐心""不支薪"的"義工".稍微懂得人則是會把社工=行政人員化上等號,至少有些醫生及較資深的社工老前輩是這麼認為的.這些是從事社工的悲哀吧...

我也深深覺得這兩個協會一個學會到底在幹什麼?
連社工的基本形象都不會宣傳...
還是有些社工給人的形象總是如此呢??

如果按照學者對各領域的定義,那麼我們每個人應該都做的比上述還"專精吧".那還需要那些人以執照的名義給我們"專業的加持及權力的表徵",那才真是社工的真正悲哀。。

10年前,我才大一,在係學會學姊的號召下,走上街頭,要求「社工師法」立法.....那天天氣是炎熱的,我們穿著統一製作的T恤,拿著標語及布條,用力吶喊,走在往立法院的柏油路上,那時我充滿熱忱,相信,立法後,社工人員會過得非常好!

後來,社工師法真的通過了三讀,我繼續者乘為食物工作者的生涯,可是。加諸在我身上的壓力,因為社工師法,我在每次考試中感受挫折,無奈自己背書的能力比別人差,明明我專門於保護工作,考題卻全跟早療有關,天阿!我怎麼可能會寫!我都沒做過耶!

2年前,我終於通過考試,那是因為那年的考題都跟保護工作有關,可是現在,還有很多跟我一樣辛苦做保護工作的社工員,每年在放榜後身心受創,然後再拼命工作....

社工師法給我的印象,鮮明的只有,走上街頭時的熱情,還有現在的無奈

我覺得一個證照要受到大家的敬重,專業化是不可避免的趨勢,才能經得起社會大眾的考驗,所以我非常贊同社工師執照走向專業化及專精化,但先決條件是請這些要修法的學者專家委員們先考上社工師執照,再來談修法,我會乖乖回家唸書去.

今天突然有個靈光閃過,
再閱讀了一些人的想法,
更覺得這也許會是個是可行的方向。

雖然想法還有點混沌,
不過我試著開始說。

先拋出幾個問題:
1.當初,為何要「建立專業」?
2.建立了專業,誰獲利?
3.目前的趨勢,可否解讀為:當初喊著要建立專業的人,因為獲利不夠,所以試圖再一次的建立次專業? 藉「專精」之名,踩著第一線社工人的肩膀,來鞏固或取得他們所意欲取得的利益?

我試著描述一件事:當我們服務案主時,能夠把手邊有的資源運用得好,就是好的處遇。這樣講,應該說得通吧。

可是因為資源永遠不足,我們把「自己」也當作資源,投入對案主的服務(超時工作、無薪工作、甘服於過低的薪資、忽略了自己也需要生存的保障),忘記了自己也有需求。

忽然有一種感受:我提供給案主的資源,比我自己所擁有的,還多。

會有這種感受,是在做社工這件事的第九年,我忽然發現:我的生活品質實在變得很糟很糟,而且回首望去,做得越久變得越糟。

那麼,他們說的專不專業,對我有何意義? 我乾脆以我目前所知的工作方式、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告訴他們:我不要薪水。

這樣我就是他們所說的專業了嗎?

專業助人者就必須與不計較報酬,劃上等號嗎?

如果我在助人時,還擔心著水費還沒有繳、擔心著年邁的父母、擔心著家人的健康、擔心著養育下一代的費用、擔心著這種收入再過30年,我留給我自己的養老費用在哪裡...
這樣的助人品質會好嗎?

無怪乎有人說過:社工人,最好祈禱父母不要生病、最好不要結婚、結了婚最好不要生小孩、生了小孩最好不要離婚...

於是我在想,給他們他們要的,給我們我們要的。

專精不專精、專業不專業,如果不能讓我憂慮少一點,如果不能讓我脫離工作十年存款只有十萬還不適用勞基法的境地,專或不專,有何差別?

不如這樣吧,給我加薪,其餘好談。

這樣雜亂地說下來,不知大家有看懂否? 我的感覺是:大家都被經過包裝的「專業」所迷惑了。

再說下去怕會太亂,我直接導引出結果:訂定社工人的薪資下限,才是我們要的。管你預算有限、經費拮据...一旦立法,該我的就要給我。

所以,要修法要專精,隨他們去,但條件是,把我們要的,一起給修進這個怪法去!!


(打完字自己看了一下,很亂,但希望激盪出一些想法,加上很晚了,所以還是按下Post了)

如果一張執照不能證明一個專業,
反而是專業工作之推展與工作找本身生計的絆腳石,
那個人認為是有廢除的必要,

放眼望去政府的考試之中也有些備廢除的證照考試---
比如資訊師執照的考試就是因為考試內容無法反映資訊師多變的工作領域而被廢除.

我想社工師執照已經施行了八年,這八年所反映的問題不外乎如下:

1.執照考試內容不能含括各領域.

2.社會工作者階級化的形成.

3.實務工作被專業邊緣化的現象.

4.真正執行專業工作者多為員字級,卻被"爛"師字級所排擠的現象(劣幣逐良幣現象產生).

5.同工不同酬現象產生...有膽它就規定員字級不能從是專業工作...

6.無執照職場逐漸被壓縮化.

7.社會工作薪資和職工福利便宜化.階級化產生.

在執照通過以前,我不知道社工的工作場域工作環境的樣貌,
但我是執照通過之後的第三屆(88年).
這是在下所觀察到的怪現象.
如果一張執照可以產生如此多的弊病.那毋寧可不要那張執照.
執照並不是展現誰比較會助人.助人是從實務中去慢慢磨練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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